宣導手冊

(認識天然災害)颱風篇

一、颱風形成的原因

    在熱帶海洋上,海面因受太陽直射而使海水溫度升高,海水容易蒸發成水氣散布在空中,故熱帶海洋上的空氣溫度高、溼度大,這種空氣因溫度高而膨脹,致使密度減小,質量減輕,而赤道附近的風力微弱,所以很容易上升,發生對流作用,同時周圍之較冷空氣流入補充,然後再上升,如此循環不已,終必使整個氣柱皆為溫度較高、重量較輕、密度較小之空氣,這就形成了所謂的「熱帶低壓」。
    然而空氣之流動是自高氣壓流向低氣壓,就好像是水從高處流向低處一樣,四周氣壓較高處的空氣必向氣壓較低處流動,因而形成「風」。在夏季,因為太陽直射區域由赤道向北移,致使南半球之東南信風越過赤道轉向成西南季風侵入北半球,和原來北半球的東北信風相遇,更迫擠此空氣上升,增加對流作用,再因西南季風和東北信風方向不同,相遇時常造成波動和漩渦。這種西南季風和東北信風相遇所造成的輻合作用,和原來的對流作用繼續不斷,使已形成為低氣壓的漩渦繼續加深,也就是使四周空氣加快向漩渦中心流,流入愈快時,其風速就愈大;當近地面最大風速到達或超過每小時62公里或每秒17.2公尺時,我們就稱它為颱風。(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二、颱風強度等級劃分:(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中央氣象局對颱風強度的劃分,是以近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為準,分為3種強度,如下。

  • 輕度颱風:每小時62〜117公里,每秒17.2〜32.6公尺,每小時34〜63浬, 相當浦福風8〜11級。
  • 中度颱風:每小時118〜183公里,每秒32.7〜50.9公尺,每小時64〜99浬,相當浦福風12〜15級。
  • 強烈颱風:每小時184公里以上,每秒51.0公尺以上,每小時100浬以上,相當浦福風16級以上。

三、認識豪(大)雨:

雨量分級定義如下表所示:(資料來源:中央氣象局)

  • 大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80 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 40 毫米以上之 降雨現象。
  • 豪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200 毫米以上,或 3 小時累積雨量達 100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 大豪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350 毫米以上或3小時達2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 超大豪雨:24 小時累積雨量達 500 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四、颱風常帶來的災害:

  1. 風災:強風易吹毀電訊及電力線路、建築物、吹壞農作物,並使果實、稻麥脫粒掉落等,強風是颱風造成災害的主因。
  2. 豪(大)雨:摧毀農作物,使低窪地區淹水。
  3. 海水倒灌:颱風或低氣壓接近時,如適逢漲潮將使海面比平時高,波浪湧上岸造成海水倒灌,易造成沿海地區淹水。
  4. 土石流:暴雨夾帶崩坍的土石向下輸送,常使河道涮深及兩岸崩坍,下游土石堆積亦會埋沒道路、房屋及良田。
  5. 鹽風:海風含有多量鹽分吹至陸上,可使農作物枯死,有時可導致電路漏電等災害。
  6. 山崩:暴雨時沖刷山石,使山石崩落,擊毀房屋、死傷人畜、阻礙交通,沿山之公路常發生此種災害。

五、颱風前的準備工作:

  1. 平時不可疏忽大意,要有關心天氣預報的習慣,甚至是豪大雨也要注意。
  2. 熟悉住家附近環境及避難場所,了解住家周圍位置、地形、地質、以往發生的災害及其相應對策,並確認避難地點和避難路線。
  3. 市民可利用手機下載本市「臺中水情」App、上網搜尋「臺中市政府水利局/防災資訊網」或輸入  「http://www.wrbeoc.taichung.gov.tw/TCSAFEp/」 查詢各項防災及水情資訊,以做為防災整備之參考。
  4. 隨時撥聽「 166」、「 167」氣象服務電話,或收聽廣播電臺、電視播 報的最新颱風消息,亦可利用電話機、傳真機、個人電腦或工作站等 設備,透過傳真回覆系統( FAX ON DEMAND )、電子佈告欄( BBS ) 及全球資訊網( WWW )等各種不同管道隨時取得最新颱風消息。
  5. 準備收音機、打火機、手電筒、電池及手機電池,並儲存三、四天食物、蔬果及乾糧,以防斷電、停水與缺糧。
  6. 颱風來臨前,應檢修屋頂、門窗及牆壁,並使排水溝保持通暢,以免積水。
  7. 花木果樹應剪修或加支架,屋外懸掛的廣告、招牌以及雜物應即取下或釘牢固定,以防被強風吹毀。

六、颱風來臨時注意事項:

  1. 颱風警報訊息發布後,市民可上市府網站(http://www.taichung.gov.tw/)防災專區(災時開設),查看各項颱風訊息及注意事項。
  2. 海上陸上颱風警報發布後,住在低窪、海邊地區及靠近山邊房舍居民 應趕緊遷往安全地帶,以防浪(暴)潮、淹水、土崩、山洪及房屋倒塌。
  3. 如住宅堅固、環境安全應儘量避免外出,以策安全。
  4. 停電時,盡量使用手電筒,避免使用燭火。
  5. 發現受災傷患及被困婦孺,協助搶救,如無法搶救請立刻通知警察機關或消防單位設法協助。
  6. 看到掉落電線,應立即通知電力公司處理,不可用手觸摸。
  7. 颱風期間不可至海岸、溪流或堤防上觀浪、戲水、撿拾石頭及釣魚,也勿前往登山,以免發生危險。
  8. 車輛行駛中遇強風侵襲,應停靠路邊或找安全處所掩避。

七、颱風過後的處置:

  1. 颱風剛過應避免外出。
  2. 收聽收音機、看電視或網路,確定颱風離開後始可外出。
  3. 颱風過後部分水溝、坑洞被水淹蓋潛伏危險性,務必小心,請勿強行通過。
  4. 外出時,隨時注意是否有物品掉落。
  5. 發現淹水或交通受阻,請盡快通知119或110處理。
  6. 災害過後打電話報平安應長話短說,避免佔線。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13 1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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