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與下載

補助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場所燃氣熱水器更換或遷移補助申請流程

113年度臺中市補助經訪視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場所申請遷移或更換燃氣熱水器,最高補助3,000元,每戶(門牌)限補助1次,每人限補助1次(以前年度申請過不可再度申請),額滿截止,申請流程如附件請自行下載

本補助計畫預算396萬元,每戶最高補助3,000元,預計補助1,320戶。

(本補助「非」舊換新補助,不是購買強制排氣熱水器即可補助,請參考下文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

一、本案補助對象為居家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且經轄區消防分隊人員前往訪視後確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需遷移(遷移至戶外通風處)或更換(更換為適合安裝處所型式)熱水器者。

二、本案所稱燃氣熱水器安裝不當,係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屋外型(RF式)熱水器,裝設於屋內或加蓋陽台。

(二)半密閉自然排氣型(CF式)熱水器,未裝設或裝設錯誤之排氣管。

(三)其他燃氣熱水器或排氣管安裝不當致有產生並蓄積一氧化碳中毒之虞者。

三、訪視前已改善完成者,則已無一氧化碳中毒潛勢,不符合補助條件。

 

申請方式及步驟:

1. 受理民眾申請:民眾至鄰近消防分隊申請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補助遷移或更換熱水器,受理後由轄區消防分隊人員前往訪視並登記訪視結果(由消防隊員填寫居家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場所訪視情形紀錄表),符合補助要件(場所具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即通知受補助對象可申請本項補助。(各大隊、分隊聯絡表 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content/index.asp?Parser=7,3,101,21)

2. 申請民眾擇定廠商進行遷移或更換作業:申請民眾擇定具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或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之合格廠商,由廠商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或電業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施工。

3. 查驗裝設情形:申請民眾於遷移或更換合格時,偕同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技術士,簽具竣工紀錄表及提供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技術士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及竣工前、中、後彩色照片,以確認裝設情形,依序辦理核銷作業。

4. 辦理核銷作業:申請民眾於遷移或更換經審驗完成後,檢具存摺帳戶封面影本(需註明帳戶所屬分行代號,若非台灣銀行或郵局帳戶,需扣30元手續費)。燃氣熱水器遷移或更換補助款項領據及當(113)年度發票或收據「正本」(若為遷移案件發票需列出管材、零件或工資等項目,或出具如估價單型式之施工項目文件),交由轄區分隊陳報本局申請經費補助。

 

常見問答

1.有關如何查詢合格業者

*燃氣熱水器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應由有「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之合格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者安裝,有關臺中市合格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資訊,可由https://www.fire.taichung.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6,31,,,,221,26,,,2查詢。

*電熱水器

電熱水器應由有「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之合格電器承裝業安裝,有關合格電器承裝業資訊,可由經濟部能源局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系統https://www.eims-energy.tw/ecem_public/PB300/PB301.aspx查詢。

建議向系統查詢合格之電器承裝業者購買及安裝電熱水器前,仍與業者確認是否具有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且願意提供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申請補助。

 

2.有關發票或收據

使用二聯式、三聯式發票或收據核銷,均應註記買受人姓名;使用收據核銷應蓋商店章戳,並註明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與蓋負責人私章。另補助民眾遷移熱水器時,發票或收據應註明項目,如冷熱水管管材、瓦斯管線管材、零配件鑽孔及施工工資等,或是檢附遷移費用明細表,三聯式發票並應同時檢附收執聯及扣抵聯辦理核銷。

 

3.有關電子發票如何檢附

統一發票如採電子發票開立者,應檢附電子發票證明聯作為憑證(購物時請勿將購買熱水器發票存入手機載具或會員載具,應請店家列印發票),並於電子發票證明聯上空白處填寫買受人姓名及熱水器安裝地址。另外提醒,線上購物網站目前大多不主動寄送電子發票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但可由買方申請電子發票紙本,受補助人應視各購物網站規定(如申請期限)主動申請電子發票紙本以利核銷。

 

4.有關補助金額

依發票金額補助最高3000元(發票金額若不足3000元,採實報實銷方式,依發票金額核實補助)。

例如:

(1)電熱水器單價10000元,發票金額10000元,則補助3000元。

(2)強制排氣熱水器單價10000元,發票金額10000元,則補助3000元。

(3)強制排氣熱水器單價10000元,使用禮物卡或禮券支付8000元,發票金額2000元,則補助2000元。

(4)遷移燃氣熱水器(需列出管材、零件或工資等項目)之發票,發票金額3000元,則補助3000元。

(5)遷移燃氣熱水器(需列出管材、零件或工資等項目)之發票,發票金額2000元,則補助2000元。

 

5.有關補助款撥款

(1)補助款會匯款至申請人帳戶,請提供存摺封面影本,並請確認其為確實可匯款之存摺(勿提供如外匯存摺、太久未使用成為凍結戶之存摺、軍公教優惠存款存褶或各式有限制之存摺等無法匯款存摺)

(2)非台灣銀行(金融機構代號004)或郵局帳戶,需扣30元手續費。

(3)請於存摺影本空白處填寫銀行總行代碼(3碼)及分行代碼(4碼)(郵局免填)。

(4)補助款項匯款為每次1批約50至100件之大宗匯款,與一般轉帳匯款只需要帳號不同,系統會審核姓名、身分證字號、總行代碼、分行代碼及帳號皆正確相符才能匯款,故請正確且清楚地填寫領據,如因資料有誤被退匯需再加收30元手續費才能再度匯款。

  • 承辦單位
    危險物品管理科
  • 應備證件
    經轄區消防分隊確認符合資格(有一氧化碳中毒潛勢)後,由轄區分隊提供相關申請表格。

    1.113年度發票或收據「正本」(電子發票需電子發票證明聯紙本正本)
    2.領據(含存摺影本)
    3.訪視紀錄表
    4.照片黏貼表(施工前、中、後彩色照片)
    5.竣工紀錄表
    6.合格廠商相關證明文件
    (1)安裝「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者-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影本;技術士-特定瓦斯器具裝修技術士證
    (2)安裝「電熱水器」:承裝業者-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技術士-電匠考驗合格證明書或室內配線技術士證
  • 申請方式
    紙本
  • 空白表單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26 1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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