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二版)本局辦理內政部消防署評鑑99年度消防工作業務 作者: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督察員 謝嘉益

壹、前言:
本市位居臺灣中部地區,面積2,214平方公里,設籍人口達到264萬餘人,所轄仍將維持現有的29個行政區,轄區幅員遼闊,合併之後涵蓋原有各鄉鎮市區,使得工商業更加發達,驅動了各項大型建設,市區高樓林立,結合交通運輸網,已形成大都會型城市;除了既有的都會化型態之外,許多重大建設與開發案也已積極展開,包括臺中捷運、高鐵、水湳經貿園區、新市政中心、臺中市精密園區、中科后里園區,原各鄉鎮市災害類型,如山難、土石流、河川急流救生,海域之海難,毒化災等,也是災害的潛在威脅地區,為加強執行各項預防工作,提昇消防救災能力,消防業務工作之推行是不容許有絲毫怠忽,年度評鑑工作更占了強大功能角色,在 市長及各級長官的支持與卓越領導之下,期許未來能將本市的災害損失減至最低,讓大臺中市民眾能擁有一個更溫馨安全的生活環境。

貳、依據:
年度評鑑消防工作,是消防局(以下簡稱本局)的大盛事,洽巧今年縣市合併之初,考驗著本局各項勤業務工作執行成效,成敗更是全局每一位同仁責任,本局在 局長及各級長官積極帶領下,各科、室、中心、大隊、分隊所有全體同仁動員起來,凝聚了向心力、共同努力,依中央(內政部消防署)核心計畫,訂定本局評鑑細部執行計畫,促能各類承辦單位遵循推動辦理,使各項勤業務更能運作順逐,展現出本局優點與創新作為,俾辦好(99年度)評鑑及未來消防業務工作,除了造福鄉里及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外,更能為本局爭取績效。

參、目的:
評鑑主要的目的,是要強化本局各項消防、災害防救體系運作與搶救能力,促能提升災害調查效能及落實勤業務執行,特建立評核機制以考核各單位工作績效。
今年度本局適逢(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原臺中縣市消防局各項業務整合,增加許多困難問題,實是艱鉅及考驗(原縣市同仁)彼此默契及雙方作法,在各單位積極努力溝通下,為力求作法統一及爭取佳績,局長要求本局各業務承辦單位,依消防署及本局細部執行計畫,成立本局評鑑自評小組、自評審查及初評協調會議等,另成立預檢小組,依法行政積極嚴謹辦理,俾辦好本次評鑑消防工作。

肆、評鑑對象:
消防署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對象,並依轄區特性、人口數分為(甲、乙、丙)3組:
本市符合甲組(人口100萬以上):其中包括有臺北市、高雄市(含高雄縣)、臺北縣、桃園縣、臺中市(含臺中縣)、彰化縣、臺南市(含臺南縣)。
本局評鑑對象針對各相關業務單位及各大隊暨所屬分隊。

伍、評鑑類別:(八大類)
火災預防類。
危險物品管理類。
災害搶救類。
火災調查類。
民力運用類。
緊急救護類。
救災救護指揮類。
特種搜救類。

陸、本局評鑑作業方式及成立自評小組:
自評評鑑資料起訖時間:100年1月1日至100年1月31日止。
本局依計畫於100年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時30分,在5樓應變中心召開「內政部消防署評鑑本局99年度消防工作自評小組協調會議」。
本局組成自評小組,依 局長指派由楊專門委員元吉擔任組長、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馮主任擔任副組長,各相關業務單位主管及各大隊長擔任小組長;針對火災預防類(火災預防科)、危險物品管理類(危險物品管理科)、災害搶救類(災害搶救科)、火災調查類(火災調查科)、民力運用類(災害搶救科)、緊急救護類(緊急救護科)、救災救護指揮類(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特種搜救類(災害搶救科)等八大類別,依業務職掌自行辦理評鑑業務整合。
有關各類工作自評評核表及自評總表,於100年1月27日(星期四)中午前完成自評評核表及自評總表,100年2月18日完成函復內政部消防署。
為爭取佳績,各類業務力求統一及整齊美觀,於填報「自評總表」及業務整合裝訂,依自評小組協調會小組長楊專門委員指示,依下列注意事項辦理:
自評總表欄位分「評鑑內容」、「優點」、「缺點」應以文字分項方式敘述(以word格式、字型標楷體、字型大小12、固定行高16pt)。
優點、缺點應就評鑑內容之評定結果分項簡要敘述,並提出具體改善措施或策進作為,不能僅作原則性、概括性之敘述。
請各類業務單位主管針對98年度消防署評鑑結果所列缺失或建議事項,列入本年度重點整備事項。

柒、召開自評審查會議:
100年1月31日(星期一)下午15時30分,本局5樓應變中心召開「99年度評鑑消防工作自評審查會議」,由楊專門委員元吉主持,各自評小組人員針對火災預防類、危險物品管理類、災害搶救類、火災調查類、民力運用類、緊急救護類、救災救護指揮類、特種搜救類等評鑑內容及自評總表,依業務職掌自行辦理審查,並將自評總結成績及所列優缺點提報審查會檢討。
本局評鑑99年度消防工作自評總結成績平均99.14分,有關各類自評成績分析如后:
火災預防類自評分數統計98分。
危險物品管理類自評分數統計100分。
災害搶救類自評分數統計100分。
火災調查類自評分數統計100分。
民力運用類自評分數統計100分。
緊急救護類自評分數統計96.5分。
救災救護指揮類自評分數統計99.5分。
特種搜救類自評分數統計95分(不納入總成績計算)。

捌:成立預檢小組,辦理初評消防工作:
依據 局長於1月24日局務會報指示,成立預檢小組並規劃預檢日期辦理初評事宜。
預檢小組成員:依自評審查會議決議,由楊專門委員、預防科林科長瑞章、第一大隊戴大隊長峻焜、指揮中心馮主任明勇及謝督察員嘉益等5人擔任。
預檢日期:本案於3月1、2、3、4日,針對本局各(8大)類業者,逐一由預檢小組成果,預檢各類業務資料,並於預檢完畢後,將各類所見建議及缺失事項,函文各單位辦理限期改善。
預檢場所:於本局各類辦公室及5樓應變中心辦理。

玖、內政部消防署蒞臨本局總評99年度消防工作之各類業務,評核情形:
消防署於100年3月17日上午9時30分,帶隊官蕭組長肇寶率各類(火災預防、危險物品管理、災害搶救、火災調查、民力運用、緊急救護、救災救護指揮、特種搜救等八大類)總評核官等人員,一行至本市消防局總評,針對有關火災預防類、災害搶救類、危險物品管理類、火災調查類、民力運用類、緊急救護類、救災救護指揮、特種搜救類等八大類,各項消防工作業務考核;評鑑地點位於本局5樓災害應變中心,由消防局吳副局長青芳帶領各科、室、中心、大隊主管等各相關業務承辦人,對總評(官)核人員簡報及介紹本局各項業務執行情形、創新作為等,會中並與總評核官人員進行各項業務資料評核作業意見交流,另與各相關業務承辦人員進行雙向溝通,以瞭解各項消防業者工作之推展與執行成效,以作為評鑑作業績效之依據。
消防署總評核官小組,在評核階段中,針對各類計畫內容進行實地抽測操作:如火災預防類,針對列管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檢查情形;危險物品管理類列管情形;災害搶救類對於各項災害搶救應變作為及化災搶救之查詢;緊急救護類之分隊執行救護情形;指揮類之119執勤人員對南北島經緯度之換算熟練精準度,核生化災害應變指南及物質安全資料表之查詢等等…均能依規辦理。

拾:結論與期許
此次評鑑消防工作,依局長要求指示,對所轄各類業務更是以積極、嚴謹執行各項勤業務推行,要求所屬消防人力以精益求精之原則,達到上級所求之目標。

主持人吳 副局長青芳表示,中央每年辦理各類評鑑工作之目的,乃為維護公共安全,期能藉由評鑑作業機能,將消防工作未注意的缺失顯現,作為日後推展消防工作執行之參考依據,讓消防工作之執行更盡善盡美,才是民眾之福,感謝消防署長官不辭旅途勞頓蒞臨指導;有關本局執行消防法規、政令宣導及各項勤、業務規劃,乃依據中央訂定之計畫辦理,各項績效成果一直是本局最終目標。
最後異動時間:2012-03-01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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