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三版)本局103年度車輛業務暨車禍調解講習 作者:車輛保養中心技士 廖國鈞

為落實「保養重於修理,修理重於購置」,期能更有效管控預算,103年度車輛維修請購及核銷流程與以往相較,已有大幅度改變,同時車輛保養中心為使各單位更有效掌控車籍狀況,特別建置全新「車輛管理系統」,故於102年12月24、25號為期兩天在本局五樓災害應變中心辦理「103年度車輛業務暨車禍調解講習」,藉由講習及問題探討,期各單位能更熟悉新制車輛維修及核銷流程,並加強本局各單位同仁之車禍後續處理認知,俾利推行103年度車輛養護業務。

鑒於車禍案件頻繁,為使各單位了解因公務人員執行公務產生的國家賠償法及相關法律責任,本中心榮幸邀請本局法制秘書王宗裕秘書,於講習上午時段安排三小時的「車禍之法律責任及國家賠償法」課程,藉由講授相關法律基礎知識及本局各案例分析,使同仁在實務上與理論結合,讓原本須法律基礎知識之課程更能淺顯易懂,往後執勤時更了解所屬的權益及保障。

下午課程則以新制「車輛管理系統」及103年度車輛維修請購及核銷流程為主軸。為能更有效管控預算,故103年度招標案新增各大小型車輛零件招標,希冀藉由大小型車輛零件招標,壓低預算成本,各單位便不必逕自尋找廠商維修,惟本局車輛養護經費有限,日後各單位辦理請購時,則另須填寫勻支登記表,連同憑證及相關文件辦理請購,且不論合約內外均俟核可後始可逕行維修。

為有效預防各單位因勤務繁忙,而疏漏車輛保養及檢驗期限,新制「車輛管理系統」在設計方面,規劃以亮燈模式提醒單位同仁,是否依規實施保養檢查及檢驗,倘單位車輛於期間內未依規前往保養檢驗,系統便以亮紅燈方式告知,便可減少各單位逾期未檢驗發生機率。同時為因應無紙化,各核銷流程表單,將來皆可在新系統直接下載修改,有效減少紙張運用,各單位主管亦可透過系統審核車籍狀況,掌控車輛維護保養情形。

舉凡改革新制上路必有過渡期,車輛保養中心為朝作業制度化,減少同仁業務負擔,同時更能有效管控車輛養護預算,辦理「103年度車輛業務暨車禍調解講習」,盼藉由實地了解操作,使同仁熟悉今年度車輛業務及管理系統,並了解車禍相關法律責任,俾利推行103年度車輛業務。
最後異動時間:2014-04-08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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