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介紹

(鳳凰救護大隊)任務工作

● 義勇消防總隊鳳凰救護大隊簡介

成立目的:

        鳳凰救護大隊納入義勇消防總隊,主要任務為配置於各消防分隊,協助到院前緊急救護工作,並提昇消防局整體救護效能;平時各消防分隊辦理所屬人員專業訓練及常訓,藉以強化救護人員救護技能,提昇到院前緊急救護急救成功率。鳳凰救護大隊人員秉持服務的熱忱及犧牲奉獻、不求報酬的精神,獲民眾之尊敬及感謝。

加入救護義消條件:

一、具備初級以上救護技術員證書(需於有效期限內)。
二、依據內政部頒『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規定:
       1. 年滿十八歲、年滿十八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依法領有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香港或澳門居民。
       2. 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
       3. 中華民國國民十年內或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在臺期間,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
           刑之宣告確定。但中華民國國民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教育訓練:

  1. 義勇消防人員訓練分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幹部訓練、常年訓練及其他訓練。
  2. 基本訓練由消防局辦理,集中新進人員施以48小時之訓練。
  3. 專業訓練由消防局於基本訓練結束後,依編組勤務特性,分別施以24小時之訓練。
  4. 高級幹部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或中、初級及基礎幹部訓練由消防局辦理。
  5. 常年訓練由消防局辦理以分隊、中隊或大隊為單位集中訓練,全年訓練時數24小時以上。
  6. 其他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或消防局視協助推展消防業務(救護)及各項講習、宣導工作需要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12 1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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