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手冊

(防災專區)輻射認知

一、輻射特性

輻射屬於能量傳遞的一種,並以加馬射線(Gamma ray)等之電磁波,與如電子般高速粒子之形態傳送。通常依照能量高低或游離物質能力,將其分成非游離輻射和游離輻射兩大類。非游離輻射無法從(絕大多數)原子或分子裡面游離(ionize)出電子,例如:太陽光、燈光、紅外線、微波、無線電波、雷達波等;游離輻射,指能量高能使物質產生游離作用之輻射, 例如一般所謂的輻射或放射線,都是指游離輻射。
輻射為無色、無味、無聲、無息,並存在於吾人生活周遭環境,人類無法以感官直接感受放射性物質的存在,必須以儀器來偵測與度量。此外,放射性物質穿透力強,無法利用防護裝備保護人員免受放射性物質傷害,且放射性物資只能移除,無法利用化學及物理方法消除,因此,對於其災害規模設定,無法類似一般天然災害以受災程度定義之。

輻射之基本單位為西弗(或稱西沃特,原文為Sievert,簡寫為Sv),因西弗單位大對於輻射偵測表達上較不易,故一般使用毫西弗(mSv)或微西弗(μSv)表示,其中1西弗=1000毫西弗=1,000,000微西弗。而人體所能承受之輻射量表示方式以「輻射水平」(radiation level)單位之「微西弗/時」或「毫西弗/年」最為常見(一般人之年劑量以不超過1毫西弗)。

二、什麼是核災

核子事故之發生是有時序、階段,而且是漸進的,其對設施內外之衝擊程度不一,因此,平時即就事故可能之影響程度予以適當分類,以為各單位應變人員通報、動員、應變之參考。另為使民眾了解事故狀況,於事故新聞發布時,採用國際通用之國際七級制說明事故之嚴重程度,以能淺顯使民眾及國際社會了解事故狀況。

核子事故分類:

  • 緊急戒備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狀況顯著劣化或有發生之虞,而尚不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 廠區緊急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安全功能重大失效或有發生之虞,而可能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 全面緊急事故:發生核子反應器設施爐心嚴重惡化或熔損,並可能喪失圍阻體完整性或有發生之虞,而必須執行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者。

國際核能事件分級:(資料來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 0級未達級數:
    • 準則1:無安全顧慮。 
  • 1級異常警示:
    • 準則3:發生功能上之偏差。
  • 2級偶發事件
    • 準則2:發生重大污染或工作人員超曝露。
    • 準則3:發生潛在安全影響之事件。
  • 3級嚴重事件
    • 準則1:極小量之放射性物質外釋:民眾輻射曝露尚未達規定限值之程度。
    • 準則2:發生嚴重污染或工作人員超曝露導致急性健康效應。
    • 準則3:接近發生事故狀態,喪失安全防禦功能程度。
  • 4級廠區意外事故
    • 準則1:輕微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民眾輻射曝露達規定限值程度。
    • 準則2:局部性核心或放射性屏蔽毀損之狀態或工作人員接受致命性曝露 。
  • 5級廠外意外事故
    • 準則1:有限度之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須部份施行區域性緊急計畫。
    • 準則2:嚴重之核心或放射性屏蔽毀損。
  • 6級嚴重意外事故
    • 準則1:發生顯著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須全面施行區域性緊急計畫。
  • 7級最嚴重意外事故
    • 準則1:極大量放射性物質外釋:造成廣泛性民眾健康及環境之影響。

三、輻射對健康的影響

游離輻射對人體健康的傷害分為機率效應與確定效應。確定效應指接受過量輻射照射,造成有害的組織反應,若接受的劑量增加,造成的傷害就會更嚴重。確定效應的實例有:睪丸與卵巢因輻射誘發的不孕,造血功能降低與血球細胞減少,皮膚紅斑脫皮等損傷,誘發水晶體混濁與視力減退或器官的發炎。當然劑量若過高,有可能使體內器官嚴重發炎而死亡。根據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 103號報告指出,一次正子掃描和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所接受的輻射暴露約7毫西弗,100毫西弗以下的劑量(包括一次或多次)不會造成臨床上的功能損害。 另一輻射效應為機率性效應,可能會誘發細胞的突變導致癌症的發生,因為癌症的發生是機率性的,所以這種效應稱為機率效應。癌症發生的機率與劑量有關,機率隨劑量的增加而提高,例如,受到高劑量輻射可能會引起白血症、肺癌、肝癌、卵巢癌與直腸癌等等。 
另一個機率較低的效應是遺傳方面的效應,如果輻射曝露損傷發生在生殖細胞上,則輻射的效應將發生在受曝露人員的後代,也就是遺傳的效應。國際輻射防護委員會ICRP 103號報告建議,整體的致命風險機率為每西弗(1000毫西弗)百分之五。輻射造成的癌症,可能與人體自然發生或因其他化學致癌物(如吸菸、飲酒及飲食等等)引起的癌症無法清楚的分辨。此外,由於細胞具有自我修復的功能,根據研究顯示,低劑量輻射(小於100毫西弗)發生癌症的機率微乎其微,一般民眾亦不致接受到100毫西弗的劑量,因此對於機率性效應,民眾不必擔憂。 

四、臺中市放射性場所分布情形

臺中市轄內現有登記及許可之放射性物質使用場所,其概可分為醫療用與非醫療用,其中非醫療用途多為企業、學術單位、軍警單位,用於分析鑑定、測量、校正、學術研究、及製造裝配業等。因此,除了醫院外其他上述單位之公司行號,皆可能為本市之輻射災害源頭。​

五、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方式

為了解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方式可上網搜尋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https://www.nusc.gov.tw/)/緊急應變/我該怎做,以作為防災整備之參考。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14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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