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手冊

(火災的防範及認識)防火教育宣導百寶箱(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 電氣火災消防安全診斷表

電氣火災消防安全診斷表(檢視項目如下方文字)

□ 電器設備電源插頭,不使用時應隨手拔掉。
□ 不可使用白熾燈泡或電熱器烘乾衣物或棉被。
□ 電器用品周圍不可放置易燃物品。
□ 定期檢查插頭是否有焦黑、綠鏽及堆積塵埃等異常現象,並隨時擦拭保持乾淨。
□ 電線表皮如有老化、破損、斷裂等異狀,請立即更新。
□ 應選擇使用附有保護裝置之延長線,且無綑綁使用以免產生高熱造成火災。
□ 使用電熨斗等發熱電器,不可外出或因接聽電話時疏忽、意外而引起衣物燃燒之情形發生。
□ 電鍋、烤箱、電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烤麵包機等消耗電力大的電器應分別插在迴路不同插座,並避免同時使用。
□ 拔下延長線或電器電線時,應手持插頭取下,不可僅拉電線,以免造成電線內部銅線斷裂。
□ 家中延長線或電器電線不可放置於爐火等高熱器具上方及週邊。
□ 烹煮場所、電氣火災不可用水滅火,應準備乾粉滅火器,以利初期滅火。
□ 利用定時器協助關閉電器,以免因疏忽產生危險。
□ 選擇具有檢驗合格及節能標章的電器用品;使用新電器前先詳細讀說明書了解使用方法。
□ 浴室與陽台應使用防潮型照明燈具,以免漏電。
□ 浴室、陽台等較為潮濕場所,應避免使用電器,如設有插座,應使用接地型插座或加裝漏電斷路器,以避免產生危險。
□ 電器故障或用電設備的安裝,應由專業人員處理。
□ 配電盤的無熔線斷路器開關經常跳脫,此可能為過載現象,應立即找電器專業人員檢查。
□ 老舊房屋應特別注意配電線路及無熔線斷路器的檢查,必要時應加以更換。

 

  • 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診斷表

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診斷表(檢視項目如下方文字)

□ 廣告看板不可遮蔽或妨礙緊急進口,及影響避難器具使用。
□ 緊急進口不可封閉,並應設有緊急進口標示。
□ 隔間牆不可拆除。
□ 避難器具(緩降機、避難梯或救助袋)設置處所之開口須能輕易開啟。
□ 配管及管道間的縫隙必須以不燃材料填塞緊密。
□ 應設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並有專人負責管理門禁。
□ 走廊、通道及轉彎處應設有避難方向指示燈,出口應設出口標示燈,並保持明亮。
□ 教導員工熟悉滅火器位置及操作要領。
□ 滅火器應放於明顯易取之處所,外觀無鏽蝕,壓力指針須在壓力正常範圍內。
□ 火警受信總機須有專人監視管理,若有異常時應檢查,並和消防隊保持橫向聯繫。
□ 應有兩個不同方向的逃生出口。
□ 機車停放應遠離營業場所出入口,並注意可疑人物,以防縱火。
□ 室內消防栓之標示燈須保持明亮,火警發信機按鈕應有保護板。
□ 入口明顯處所及包廂內應懸掛張貼逃生避難圖。
□ 通道及包廂內應有火警探測器、緊急廣播設備及緊急照明燈。
□ 室內消防栓應有兩條水帶及一支瞄子且應吊掛整齊。
□ 設有防火管理人之場所,應訂有消防防護計畫,組成自衛消防編組並定期舉辦消防演練。
□ 地毯、窗簾、布簾等室內裝潢飾材,應使用附有標示之防焰物品。
□ 應委託專業消防設備人員定期檢修保養消防安全設備。
□ 安全梯(通道)應保持通暢,不可堆放雜物,造成避難之障礙。
□ 電扶梯四周及防火捲門下方不可放置物品。
□ 防火門平常應保持關閉狀態,但切勿上鎖。

 

  • 長者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

長者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檢視項目如下方文字)

□ 臥室應裝置獨立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定期測試。(指引線指引至臥室)
□ 樓梯間無放置雜物,阻礙逃生。
□ 樓梯應加裝把手,並注意安全。
□ 裝設鐵窗必須預留逃生出口,並經常檢視是否可以開啟。
□ 應確保二方向避難原則,並熟悉避難路徑。
□ 家中明顯處備有滅火器,並熟悉滅火器「拉、拉、壓」之操作流程。
□ 屋內如裝有緊急照明燈,每月測試一次。
□ 瓦斯爐具、排油煙機應隨時清潔。
□ 廚房在烹煮食物時,不可離開,倘臨時離開,務必關閉火源。
□ 年紀大或行動不方便者,應居住一樓並靠近逃生出口的房間。
□ 浴應使用止滑墊或防滑地板及扶把,以防滑倒。
□ 家中無囤積大量危險物品,如有少量存放,應置放通風良好處所。
□ 睡前應該熄滅蚊香等微小火源及確認瓦斯是否關閉。
□ 利用定時器來幫助您關閉電源。
□ 使用電暖爐時,與週遭可燃物品皆應保持一公尺以上安全距離,且不可作為烘乾衣物。
□ 電鍋、烤箱、電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烤麵包機等消耗電力大的電器應分別插在迴路不同插座,並避免同時使用。
□ 電器插頭定期清潔擦拭;電線表皮無老化、破損、斷裂。
□ 應選擇使用附有保護裝置之延長線,且無綑綁使用以免產生高熱造成火災。
□ 應備有手電筒,定期檢查電池,並確知其擺放位置。
□ 傢俱物品要固定,防止地震掉落。
□ 喝酒、服藥或睡前,避免使用爐火,並養成「人離火熄」的習慣。
□ 吸菸應使用大開口且具深度之煙灰缸。
□ 年長者應了解地點週遭明顯建築,並會撥打119報案。
□ 依電業法第43條規定,每3年至少檢查家中裝設之用電設備1次。
□ 大門附近勿堆放雜物,以防縱火及阻礙避難逃生。
□ 邀請消防人員或志工來宣導並檢視防火安全。

  • 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

居家消防安全診斷表(檢視項目如下方文字)

□ 神明桌燈具線路應定期檢查維護,附近勿堆積可燃物。
□ 擬定家庭逃生計畫,定期演練,並熟悉二方向路徑及低姿勢爬行逃生方式。
□ 應備有手電筒,定期檢查電池,並確知其擺放位置。
□ 熟悉緩降機「掛、丟、套、束、推」之使用方式,確定其功能正常。
□ 使用浴室前,應先開啟抽風機或窗戶,維持良好通風。
□ 瓦斯熱水器應請合格燃氣熱水器承裝業技術士安裝維修,裝設於屋內應選用強制排氣型熱水器。
□ 熱水器周圍不可放置可燃物品。
□ 熱水器應優先選擇設置於戶外,若無法設置於屋外者,應改設強制排氣型或電熱式熱水器,以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 瓦斯軟管無老化、龜裂、破損,其接頭處無鬆脫,並定期檢查。
□ 瓦斯鋼瓶應放置於陰涼通風處,避免曝曬與潮溼,絕對不可橫放使用。
□ 會辨識液化石油氣容器合格標示,並拒收、拒用逾期瓦斯鋼瓶。
□ 瓦斯鋼瓶使用完畢或未使用時,應將開關保持關閉狀態。
□ 瓦斯爐具、排油煙機應隨時保持清潔。
□ 家中明顯處備有滅火器,並熟悉滅火器之操作流程。
□ 樓梯間無放置雜物,阻礙逃生。
□ 家中無囤積大量危險物品,如有少量存放,應置放通風良好處所。
□ 屋內如裝有緊急照明燈,每月測試1次。
□ 如有鐵皮屋不可密閉,應留逃生口,並注意用電安全,如堆放雜物,不可妨礙逃生。
□ 寢室、廚房、樓梯及走廊應裝置獨立式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以達到及早發現火災、及早避難),每月應定期測試1次。
□ 電器插頭定期清潔擦拭;電線表皮無老化、破損、斷裂。
□ 電鍋、烤箱、電熱水器、微波爐、電磁爐、烤麵包機等消耗電力大的電器應分別插在迴路不同的插座,並避免同時使用。
□ 傢俱物品要固定,防止地震掉落。
□ 裝設鐵窗必須預留逃生口,並經常檢視是否可以開啟。
□ 應選擇使用附有保護裝置之延長線,且無綑綁使用,以免產生高熱造成火災。
□ 火柴、打火機應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並告誡小孩不可把玩點火器具。
□ 服用藥物、飲酒、睡前等時機,絕對不可吸菸。
□ 機車勿停放騎樓,並注意可疑人物,以防縱火。
□ 大門附近並勿堆放雜物,以防縱火及阻礙避難逃生。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15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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