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電動車輛/電池)(1090722)鋰電池組受撞擊、擠壓後於充電時短路引燃火災 有關109年7月○○日12時許,烏日區光明路○○號【工廠】建築物火警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1、案情概要:火災現場係座南朝北、地上1層加強磚造結構建築物,作為住家及工廠使用,搶救人員到場時,現場僅災戶電子材料室北側中間鐵桌上方附近燒損較為嚴重,其餘未有燒損情形,火勢由住戶使用CO2滅火器撲滅。
2、現場勘察:勘察電子材料室,塑質天花板輕微受燒燒熔以東側中間附近較為嚴重,東側中間鐵桌桌面塑質桌墊受燒燻黑呈中間較嚴重,桌面北側擺放試波器面板受燒燒熔,桌面鋰電池芯2組受燒燻黑、變形呈膨脹現象,2組受燒破裂內部電極材料與絕緣層物受燒嚴重。
3、查訪情形:查訪工廠負責人胡○○先生(67歲)表示:「…今天早上12時許,我在電子材料室使用可調式電源供應器充鋰電池芯,充電電壓調整至16伏特就外出買東西,外出時我有跟我女兒說在充電請她注意,約過15分鐘時間她在客廳有聞到燒焦味,就到電子材料室查看,看到桌上充電中的鋰電池芯已經起火燃燒,就立即拿工廠內CO2滅火器撲滅火勢並打119電話報案,鋰電池芯是我在淘寶購買回來後自行改裝串聯充電,今天是在測試鋰電池效能,將4組鋰電池使用束帶綑綁拉緊,綑綁時鋰電池芯外包裝有輕微受擠壓變形情形,充電時可能調整電壓過大才會造成過熱情形…」。
4、起火戶:烏日區光明路○○號【工廠】。
5、起火處:電子材料室東側中間鐵桌桌面附近。
6、起火原因:以鋰電池芯電氣因素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7、如何發生:可能因鋰電池芯受到撞擊、擠壓導致電池組內部絕緣破損,於充電時造成短路而引燃火災。
8、如何預防:
(1)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鋰電池、組(副廠),應盡量採用經檢驗合格之原廠產品。
(2)使用電池務必使用原廠鋰電池、組,不要擅自自行組裝串連電池使用,會導致電流過大,有引發火災之虞。
(3)任何種類充電電池充電時,應使用專用充電座或額定範圍內的輸入電源,且充電過程,周圍應盡量不要有可燃物,發現有發熱或外殼膨脹情形時,應立即拔除電源並送回廠商檢修。
鋰電池芯附近燒損嚴重
鋰電池芯燒損嚴重
鋰電池芯燒損嚴重僅剩部分殘跡
鋰電池芯部分殘跡(近照)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09 1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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