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電動車輛/電池)(1090726)自行組裝之鋰電池組過充引燃火災 有關109年07月○○日14時許,南區永興里工學路59巷○○號【住宅】建築物火警,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1、案情概要:火災現場係地上12層地下2層鋼筋混泥土集合住宅建築物,搶救人員到場可見○○樓之2西側窗戶冒出灰白濃煙,屋主洪○○先生及家人已用4支手提式乾粉滅火器將住家工作間火勢撲滅
2、現場勘察:勘察工作間物品受燒碳化、大半燒失,水泥被覆層樓頂板受煙燻黑,附近電源延長線、線材絕緣被覆受燒燒熔、燒失,無短路熔斷跡象,清理勘察工作間靠西南側地面,發現一組灌食器及1顆燒損筒型鋰電池呈向外爆開現象。
3、查訪情形:查訪屋主洪○○先生表示:「發生事故前灌食器為充電狀態,其電源插在延長線上,延長線在插於壁面電源插座上,朋友因灌食器的專用電池無法正常充電,所以請我幫忙檢修,我將原廠電池更換為我自行組裝的鋰電池組 (一組4顆),放置於工作間充電便進臥室休息,約15分鐘後發現有爆炸聲響,便與家人前往工作間查看,發現位於工作間西南側地面正在充電的灌食器及延長線起火燃燒,我趕緊拿屋外梯間的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撲滅火勢」。
4、起火戶:南區永興里工學路59巷○○號【住宅】建築物。
5、起火處:工作間西南側附近。
6、起火原因:以灌食器鋰電池(過充)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7、如何發生:本案研判因使用超過鋰電池額定的電壓充電,在過度充電過程,電解液等材料會裂解產生氣體,使得電池外殼或壓力閥鼓漲破裂,讓氧氣進去與堆積在負極表面的鋰原子反應,進而爆炸,當電池爆炸時,會先噴出電池內部的碳粉,隨後再噴出電池內部的電極材料與絕緣層物質,因噴出的物質溫度極高,在掉落地面後立刻產生燃燒再引燃附近可燃物。
8、如何預防:
(1)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鋰電池、組(副廠),應盡量採用經檢驗合格之原廠產品。
(2)使用電池務必使用原廠鋰電池、組,不要擅自自行組裝串連電池使用,會導致電流過大,有引發火災之虞。
(3)任何種類充電電池充電時,應使用專用充電座或額定範圍內的輸入電源,且充電過程,周圍應盡量不要有可燃物,發現有發熱或外殼膨脹情形時,應立即拔除電源並送回廠商檢修。
灌食器鋰電池附近燒損嚴重
灌食器鋰電池燒損嚴重
灌食器鋰電池燒損嚴重(清理後)
灌食器鋰電池燒損嚴重(近照))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09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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