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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場勘察:1樓廚房瓦斯爐具西側牆面及插座輕微受燒,上方抽油煙機及櫥櫃外層部份受燒燻黑、碳化,洗手台有一金屬鍋具受燒變色嚴重。
(三)查訪情形:查訪店員張○○先生(20歲)表示:「…當時我正在準備晚餐,臨時有事離開,我離開廚房時忘記關火...。」
(四)起火戶:沙鹿區臺灣大道六段○○號【商店】。
(五)起火處:1樓廚房瓦斯爐北側附近。
(六)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乾燒)不慎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七)如何發生:本案係民眾烹煮食物,未關閉爐火便離開,引發火災。
(八)如何預防:
1、煮食時應避免離開現場,且應養成隨手關閉瓦斯之習慣,落實「人 離火熄」之觀念。
2、安裝市售檢驗合格之自動瓦斯爐開關控制器,設定時間自動關閉爐火。
3、利用廚房常用之料理計時器定時提醒關閉爐火。
4、利用行動電話內建或下載計時器(APP)定時提醒,如遇臨時離家藉由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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