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電動車輛/電池)1110808電池因素-鋰電池過充引燃火災 有關111年8月○○日11時許,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號【住宅】建築物火警,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現場為座西朝東地上4層RC結構獨立式住宅建築物,作為住宅使用,救災人員到場搶救時,火勢已由民眾使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撲滅。
(二)現場勘察:建築物東側外觀,完好未受燒,4樓水泥被覆樓頂板受燒燻黑以西側中間附近較為嚴重,擺放於磁磚地板面鋰電池(軟包ATL、格式電池)受燒燻黑、碳化嚴重,西側中間附近塑質包裝盒受燒燒熔、變形嚴重;清理、勘察4樓工作室中間附近,磁磚地板面受燒燻黑,中間附近鋰電池(ATL軟包)塑質外包裝受燒燒失,鋰電池芯片尚保持完整,西側中間附近鋰電池塑質外包裝受燒燻黑、部分燒失以中間附近較為嚴重,鋰電池芯片受燒碳化、破損變形嚴重,鋰電池充電器塑質外殼受燒燒熔,充電器電源線絕緣被覆受燒燒失、裸露銅線(花線),經查未有短路熔斷燒損跡象,充電器內部散熱風扇尚保持完整。
(三)查訪情形:居住人黎○○先生(40歲)表示略以:「…今日11時許,我將鋰電池充電後,就離開去國中路與大衛路的7-11買早餐(離開約15分左右),回來之後上到4樓梯口就聞到有煙臭味,將工作室的門打開後,發現地面中間附近的鋰電池起火燃燒,我就趕快去樓下的鄰居借滅火器,將火勢撲滅,鋰電池是作為空拍機使用,購買約1年3個月…。」
(四)起火戶:大里區大元里國光路一段〇〇號【住宅】。
(五)起火處:4樓西側工作室中間附近。
(六)起火原因:以鋰電池過充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七)如何發生:本案不排除鋰電池過充,造成芯片內的隔離膜受損,兩極直接接觸而出現短路。
(八)如何預防:
1、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鋰電池(副廠),應盡量採用經檢驗合格之原廠產品。
2、在高溫時,鋰電池的壽命不僅會縮短,更有膨脹甚至爆炸的潛在危機。由於鋰電池本身會散發熱量,平日在保養時就必須將其保持在合適的溫度,否則在高溫下使用可能會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
3、使用有鋰電池的電器時,要記得遵守原始的使用設計、不要隨便更動電器的設計或使用方式。
4、鋰電池應避免外力碰撞、撞擊而造成芯片內的隔離膜受損,兩極直接接觸而出現短路。
火勢由災戶自行撲滅
清理後鋰電池組嚴重燒損
鋰電池組嚴重燒損
鋰電池過充,造成芯片內的隔離膜受損,兩極直接接觸而出現短路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09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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