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菸蒂/遺留火種)1120116菸蒂處理不慎引燃火災 有關111年01月○○日21時許,東區自由路四段○○號【住宅】建築物火警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東區自由路四段○○號,係座南朝北,地上4層、地下1層RC結構建築物。
(二)現場勘察:清理、勘察以4樓臥室床鋪東北側附近受燒燒損最為嚴重。
(三)查訪情形:查訪居住人陳○○先生表示:「…我晚上有喝酒,躺在床上抽菸,天氣冷蓋著棉被,不慎將菸蒂引燃棉被,我立即將棉被丟置床上,下樓求救…」。
(四)起火戶:東區自由路四段○○號【住宅】建築物。
(五)起火處:4樓臥室床鋪東北側附近。
(六)起火原因:以菸蒂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七)如何發生:本案因菸蒂處理不慎引燃棉被造成火災。
(八)如何預防:
(1)不可隨意丟棄菸蒂。
(2)正確使用菸灰缸:菸灰缸內應置放「水」,以確實熄滅菸蒂,並應遠離可燃物。
(3)定時清理菸灰缸:清理時應再確認菸蒂均已熄滅,方可倒入垃圾桶內。
(4)選用不燃材質垃圾桶:如不鏽鋼垃圾桶,並隨時清除桶內垃圾,垃圾桶並應遠離傢具及可燃物。

災後僅4樓臥室受燒
臥室以東北側受燒較為嚴重
東北側床鋪受燒燒損嚴重
床鋪受燒燒損嚴重(近照)
最後異動時間:2023-01-19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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