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會勘)
建築物消防竣工查驗流程說明:
- 網路掛件登入本局網站-線上申辦電子服務-會審會勘暨檢修申報系統-登打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申請書上傳掛件(如含危險物品另洽本局危險物品管理科辦理)本局受理案件。
- 本局受理案件掛號分案。
- 申請人確認收件後,裝置人主動聯繫承辦人排定查驗日期,並於3日前將查驗資料送本局承辦人查核,會審會勘暨檢修申報系統將通知起造人(或代理人)及消防安全設備裝置人會同查驗。
- 查驗完成後,消防安全設備設計或監造人修改竣工圖,將查驗合格資料上傳會審會勘暨檢修申報系統,並製作正本送本局加蓋查驗章(另製光碟3份、紙本圖1份消防局留存,及申請書4份副知本府都市發展局及轄區大隊)
- 本局發文函復申請人。
承辦人練絡電話:(04)2381-1119 分機155劉科員;分機156曾科員;分機464蔡科員;分機453李科員
會審會勘案件審查進度 → 點此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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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火災預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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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網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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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表單
最後異動時間:2024-10-09 0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