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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颱風教育宣導申請表 如何申請地震、颱風教育宣導、講習?
為讓民眾了解各類型天然災害(如地震、颱風、土石流、海嘯等)及教導民眾如何做好災前準備、災時應變、災後復原重建等正確防災觀念,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提供多元管道以利機關、民眾等申請協助辦理教育宣導。包括:來文(函)申請、傳真申請表(需來電確認)、或逕向轄區各消防分隊申請等。
  另外,相關宣導內容、資訊,歡迎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防災宣導/宣導手冊/防災專區(或認識天然災害),連結教材資訊。
  • 承辦單位
    災害管理科
  • 申請方式
    凡申請地震、颱風教育宣導者,請於14天前~60天內提出申請,敘明申請單位、聯絡人姓名、聯絡電話(含市話)、人數、對象、宣導地點(址)、宣導時間、課程需求等(詳如附件申請表)。
  • 交付方式
    請填妥資料後來文(函)申請、或傳真申請表(需來電確認)、或逕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
  • 備 註 欄
    地震、颱風教育宣導申請聯絡人員
    電話:04-23298820*108 江先生
  • 空白表單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13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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