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本局防火教育宣導訪視暨認識消防(分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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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火災預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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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書面、網路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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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逕向鄰近轄區消防大(分)隊提出申請、E-mail寄送申請表至申請信箱、來文(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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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欄為教導民眾正確防火安全觀念及火場避難、求生知識及認識消防(至各消防分隊參觀),臺中市政府消防局提供多元管道以利機關、民眾等申請協助辦理防火教育宣導。包括:來文(函)申請、E-mail寄送申請表至申請信箱、逕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請等。
為便利民眾填寫申請表、更有效管理並妥善執行受理本局各大(分)隊參訪暨防火防災宣導申請案件,並加強本局秉持行政中立執行消防任務立場,修正本局參訪暨防火教育宣導作業要點,規範受理申請暨執行參訪及宣導等相關事宜。
欲申請防火教育宣導暨參訪分隊者,請先至下方空白表單下載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參訪暨防火教育宣導作業要點」、「參訪暨防火教育宣導注意事項」及「防火教育宣導訪視申請表(word檔)」,詳閱相關申請注意事項並填寫申請相關資料後,可依下列方式之一申請:
1.將申請表送至鄰近轄區消防大(分)隊直接提出申請。
2.將申請表E-mail至網頁下方申請信箱。
3.來文(函)申請。
備註:
1、申請防火教育宣導或參觀消防單位者,請於14天前~60天內提出申請,敘明單位名稱、聯絡人、聯絡電話(含市話)、日期、時間、地點、上課人數(申請參與宣導人數需 20人以上)、課程需求等(詳如附件「防火教育宣導訪視申請表」)。
2、有關雲梯車為本局救災車輛,不便支援或提供體驗搭乘,敬請見諒。
3、本局係以防火防災教育推廣為主,因消防人力勤務考量,恕無法提供大型宣導分站闖關(如:橫渡體驗、濃煙體驗室等活動)。
4、請有意申請者先行詳閱並遵守作業要點及注意事項,再行填寫防火教育宣導訪視申請表。
5、另外,歡迎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防災宣導/宣導手冊連結內,了解、運用各種防火教育宣導動畫、海報、教材等資訊。
防火宣導申請聯絡人員
申請電話:04-23811119*467 張先生
機關地址:408 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申請信箱:fireman0807@taichun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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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4-01-02 09: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