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三版)珍惜救護資源演講 南屯分隊隊員 顏志軒
職很榮幸的為消防局參加104年珍惜緊急救護資源演講比賽,說得一口好嘴,打敗群雄,榮獲甲組縣市第二名,現在來跟大家分享當天的演講。
首先請各位來賓回答以下問題,您的縣市救護量年年攀升的請掌聲,各位長官請聽看每個縣市的救護量都在進步中,沒有錯,數據顯示全台從94年的68萬件增長到103年的108萬件,更以台中市為例,近10年的成長率將近7%,這個就是問題所在,台灣人口數沒變多,但是救護量一直增加,WHY?答案就是:救護車很方便,救護車很迅速,救護車不用錢。
透過分析救護車出勤未送醫、拒送、空跑等比例佔2成,剩下的救護案件還包括未符合法律所規範的緊急傷病患,不符合消防救護車使用範圍,因此無論是未送醫、未符合緊急傷病患的案件皆是浪費國家社會所提供的救護資源,讓真正有需要的民眾生命受暴威脅,也讓消防基層同仁疲於奔命。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及緊急救護辦法中對緊急傷病患之規定,係由傷患所呈現之狀況由救護員給予認定後,救護車將傷患送往就近適當醫療機構為主,然而民眾使用救護車違反前述規定而濫用救護資源時有所聞,造成救護出勤次數逐年攀升。
因此我建議消防局兩個改善方案:
分級就醫:
1. 將過往的危急個案判斷改成衛服部目前急診在用的五級檢傷,在現場將傷患分成一到五級類,屬於一或二級之傷患就應送往就近醫學中心或能處置的醫療機構,而三到四級的傷患,則送往中度級之醫療機構,當然屬於五級之傷患,應告知勸導傷患請自行就醫,重點在相關的法律需要訂定需要明文規定,一來可保護基層同仁,二來也符合緊急救護車的使用,因此送醫的決定是依照傷患的病情,並非傷患或家屬的要求下,可以有效抑制少數部分濫用或是常常需要回醫院門診的傷患,降低被濫用率。
2. 仿效日本緊急救護『T119』制度:透過教育宣導,讓民眾知道發生何種狀況時需要撥打119求救,我們還可以推行『T119』,這是一種讓民眾查詢的概念,當民眾發現自己需要就醫時,可以撥打T119去詢問,把自己的病情和生命徵象告知,透過T119的電腦分析,當下的他是屬於哪一級的傷患,如果是一或二級則立即派出消防隊出動,如果是三或四級則請當地區域醫院的救護車或是離傷患最近的救護計程車出勤,傷患若是第五級,應告知自行就醫或是請社會局到場協助,『T119』應設置在EOC。
上述的推動下,優點是能讓家屬對救護員的專業判斷,對於重症傷患正確的後送選擇,加上T119制度讓民眾有種我的問題和需要有被重視的感覺。
最後請大家一起呼個口號:救護依舊出勤,危急立即送醫,五級檢傷分類,減少濫用資源!
最後異動時間:2016-01-20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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