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一版)颱風季節即將來襲,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嚴陣以待 作者:災害管理科科員 蔡沛哲

有鑑於颱風帶來之災害規模相當廣泛,又因應縣市合併之際,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已積極地籌劃整合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相關應變體制及整備工作。為使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時本局應變小組能有效完成各項工作,本局於100年4月6日召開「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應變小組任務編組名冊暨作業人員執掌協調會」,會中決議將本局緊急應變小組依工作項目共編排10組(督導組、綜理組、作業組、派遣組、新聞組…等),計人員197名。本局局長廖明川於會後指示:「本年度適逢縣市合併第一年,應變中心運作面臨嚴峻的考驗,各分組須善盡職責,確保應變中心作業順暢」。

本市災害應變中心設於本局(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5樓,規劃有應變作業中心、幕僚作業室及首長決策室。應變中心共有42席作業席、7席主官席,設備方面除配有作業用電腦、會議用系統(廣播設備、視訊設備),並設有一面大型多功能顯示牆及2座42吋液晶電視,可連結電腦畫面、中央視訊畫面及道路監視系統畫面。災害應變中心主要任務為:
(一)加強本市災害防救相關機關之縱向指揮、督導及橫向協調、聯繫事宜,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
(二)掌握各種災害狀況,即時傳遞災情,並通報相關單位應變處理。
(三)災情之蒐集、評估、處理、彙整及報告事項。
(四)緊急救災人力、物資之調度、支援事項。
(五)其他有關防救災事項。

當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陸上颱風且將本市列為警戒區時,將簽陳市長開設本市災害應變中心,並使用一呼百應(或簡訊)方式通報各編組單位成員(包含市府各局、處、國軍、事業單位等)進駐災害應變中心。

另外在本市災害應變中心開設後,將通知各區公所,成立區級災害應變中心,並由區長擔任指揮官。區級災害應變中心依任務分工,共編有搶救組、收容救濟組、醫護組、總務組、治安交通組、查報組、搶修組、環保組等8組,並於區級災害應變中心標準作業程序中,詳細規範其作業流程及工作項目。市長胡志強也在本年度治安會報中強調:「災害發生時,每一個區長都是第一線地區指揮官,一切聽從現地指揮官命令指揮調度。另各單位對於救災都要重視,且召開防(救)災會議或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各單位主管或副主管務必要親自列席參加,竭盡所能,以保障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為第一要務」。

為使災害應變中心運作時,災情狀況處置更加流暢,本局邀集各災情處置主要機關,於100年5月27日辦理災害應變中心實作演練,有效提升各權責機關應變處理機制及共識,展現本市災害防救之決心。
最後異動時間:2012-03-02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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