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二版)雪山高山症山難搜救案 作者:梨山分隊隊員 李政信

本局山難搜救成員於5月23-25日進行山難搜救複訓,5月24日進行完第二天複訓課程後,於雪山山脈369山莊接獲山友黃先生通報,雪山8-9公里處有登山客高山症發作,雙眼視力模糊、頭痛疑似腦水腫請求救援,本局山難搜救複訓帶隊官第二救災救護大隊劉副大隊長,立即指揮同仁組成7人搜救小組先行前往搶救,同時向空勤總隊申請直昇機救援。

18時40分搜救小組到達雪山8.8公里處,與患者李小姐接觸後,經評估患者意識清楚但感頭痛、頭暈、虛弱無力、雙眼視力模糊,搜救人員立即以人力背負方式將患者運送至369山莊,在高度明顯下降及適當補充熱食後,患者症狀已明顯改善。由於高山症患者最直接改善症狀方式即下降海拔高度,而天色已晚直昇機無法及時提供救援,所以經適當休息後,搜救人員不畏整日訓練疲累,整裝組成11人搜救小組,接續以人力背負方式運送下山,送往梨山衛生所救醫。另外除李小姐疑似高山症外,該團團員亦有2名山友體力透支,搜救人員另8名組員留宿369山莊維持2名山友生命徵象,並補充體力,於5月25日陪同並照護山友下山,順利完成山難搜救任務。

據瞭解,該登山團體多數成員為第一次攀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且行程緊湊,建議欲攀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前,應在1500至2500公尺高度休息一晚,且行程規劃應量力而為,保持愉悅心情,避免劇烈運動,才不至於壞了遊興。
利用扁帶將患者固定後再行背負
全程以人力背負
最後異動時間:2012-07-10 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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