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一版)本局配合內政部辦理102年度公共安全督導抽查作業 作者:后里分隊分隊長 黃智鴻

內政部為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共安全檢查業務,抽查觀光飯店、飯店、旅館等場所檢查情形,依據行政院公共安全管理白皮書訂定「102年度公共安全督導抽查實施計畫」,於102年5月2、3日由召集人內政部參事黃景茂率交通部觀光局、營建署、消防署等相關單位代表至臺中市辦理旅館場所公共安全督導抽查工作,並由本市觀光、建管、消防等單位人員會同先行召開行前會議,會中首先由本局業務單位進行簡報後實施勤前教育,隨即由召集人自本市轄內列管之觀光飯店、飯店、旅館等334家中,2日合計抽查12家旅館後前往檢查,期將轄內公共場所安全無時無刻皆維持在高標準狀態下,以保障社會大眾生命財產安全。

本次督導項目包含營建管理及消防管理等2大類,其中營建管理部分抽查內容計有(一)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結果簽證(有無申報)(二)面積區劃(三)挑空部分、電扶梯間及昇降機間之區劃(四)內部裝修材料(五)走廊(室內通路)寬度(六)安全梯(含直通樓梯)(七)緊急進口(八)昇降設備(有無使用許可)等項目;消防管理部分抽查內容計有(一)消防安全設備(二)檢修申報(三)防焰物品(四)防火管理等項目;此次抽查經內政部參事黃景茂所率各相關單位長官與本局大隊業務組長及轄區分隊人員等人前往抽查場所進行書面評核及實地抽查後,顯示轄區分隊平日檢查落實,成效良好。

本局表示,期望藉由本次配合中央執行督導抽查作業,共同來輔導旅宿業者重視、改善、維護住宿環境之防火安全軟、硬體設施及強化夜間或假日留守人力,以期全面強化旅宿業者災害自主應變能力及消防安全,提供社會大眾安全無虞的住宿環境。另亦呼籲民眾,選擇住宿環境前應先行瞭解該場所各項消防安全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範,以避免意外災害發生,並進一步保障自身之生命財產安全。
公共安全督導抽查作業情形
最後異動時間:2013-07-16 1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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