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二版)辦理103年度提昇救災能力評比考核抽測 災害搶救科 科員 曹昌林
為加強第一線消防搶救人員災害搶救應變能力,熟悉各項救災裝備器材操作使用技巧,並促使地方政府首長重視本項訓練,以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內政部消防署於102年5月3日消署救字第1020600153號函頒修正「內政部消防署強化各級消防機關救災能力評比考核規定」,102年考核規定修正新增個人項目「雙節梯加掛梯操作」,藉以使救災人員能熟悉穿戴完整防護裝備及各項救助技能。
本局訂於9月5日上午9時至17時,由災害搶救科率特搜隊教官針對各救災救護大隊實施救災能力評比考核測驗,於抽測前3日公佈受測人員名單,各救災救護大隊抽5名,並劃分甲組、乙組及丙組等計算方式進行(甲組2名、乙、丙組各1名為車操人員,跨組抽一名),包括甲組人員(30歲以下)22人、乙組人員(31歲以上至40歲以下)10人、丙組人員(女性及41歲以上至55歲以下)8人,共計40人(含女性隊員3名)。
本次評比考核分2部分進行,內容包括(一)個人考評:負重訓練、消防衣帽鞋及空氣呼吸器著裝暨救人、基本繩結、橫渡架設、捲揚器低所救出應用繩結架設、拋繩槍操作、雙節梯加掛梯操作;(二)團體考評:消防車快速射水。災害搶救科於9月1日上午公佈抽測名單後,各大隊為能於評比考核中獲得佳績,立即通報所有受測人員進行集中加強訓練,務求各受測同仁都能更加熟悉測驗項目及救災裝備器材使用技巧,並藉由團體考評時之配合度及默契以爭取佳績。測驗結果顯示消防同仁皆能展現平日訓練之成效,全體受測人員成績均達消防署評比考核規定之A級標準(80分以上),團體項目:消防車快速射水平均秒數為126秒,比去(102)年進步5秒,依消防署車操測驗成績等第標準,本局列為乙等(甲等:110秒以下、乙等:111秒至170秒)。
本局災害搶救科吳進宗科長表示,隨著科技進步及環境過度開發,致災害類型越趨複雜,消防人員除了救災、救護外,亦須執行山域意外事故搜救、水域救援及危害物質初期偵檢等特種災害搶救,勉勵同仁未來要持續精益求精、自我要求,除能增強自己消防本職學能外,亦期達到提高救災效率、有效縮短搶救時間,保障自身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之積極目的。
最後異動時間:2015-08-17 16:07:00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