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公告本局115年4月25日查獲無所有人或持有人之專業爆竹煙火(冷光瀑布)1批逕予沒入。 一、 本局於本市沙鹿區鹿峰里長春路1號(義聖官)前查獲無所有人或持有人之專業爆竹煙火(冷光瀑布)1批,請爆竹煙火所有人於公告10日內將該批煙火領回,於公告期滿後本局逕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32條第2項規定予以銷毀。
二、 查獲煙火種類及數量:已施放及尚未施放之專業爆竹煙火(冷光瀑布;總重量3.1公斤)。
三、 聯絡窗口: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高先生04- 26320119。

公布單位:危險物品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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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年6月3日中市消危字第11500305452號公告 115年6月3日中市消危字第11500305452號公告.pdf下載 Pdf 檔(115年6月3日中市消危字第11500305452號公告.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6-06-04 13: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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