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職掌: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本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檢舉貪瀆不法
- 受理檢舉事項:對於採購案件涉有圍標、綁標情況、公務人員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營繕採購收取回扣、不當飲宴應酬及其他非法事項等,皆歡迎員工、民眾踴躍檢舉。
- 受理檢舉電話:04-23820632
- 傳真: 04-23820635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08 16: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