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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局開立之違反消防法案件裁處書,如受處分人無法一次完納行政罰鍰,可與本局承辦人洽詢是否符合申請分期繳納資格及辦理方式。 (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電話:04-2381111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