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03
應委託何人檢修場所之消防安全設備?


一、依據消防法第9條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場所,其管理權人應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定期檢修安全設備。
二、但高層建築物或地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之定期檢修,其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之專業機構辦理。
三、有關消防設備師(士)及檢修機構之資料,可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查詢。
四、網址:www.nfa.gov.tw

最後異動時間:2023-05-08 0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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