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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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施放專業爆竹煙火?
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其負責人應於施放5日前填具申請書,並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規定,檢附下列文件1式3份,申請施放許可:
1.申請書(可至消防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專業爆竹煙火施放項處下載)。
2.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3.公司證明文件(製造或輸入者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 。
4.施放清冊:應記載施放之專業爆竹煙火名稱、數量及規格。
5.標示安全距離之施放場所平面圖。
6.作業場所說明書:應記載專業爆竹煙火性能、施放方式、施放設施及附有照片或圖樣。
7.施放安全防護計畫:應記載施放時間、警戒及滅火、救護、現場交通管制及觀眾疏散等應變措施。
8.施放人員名冊及專業證明文件影本。
9.其他縣市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文件。
10.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影本。
11.委託書及場地使用同意書。
最後異動時間:2023-05-08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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