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宣導

防詐小撇步,學會不吃虧

防詐小撇步 學會不吃虧!

多問、多查、多確定:有懷疑就多問,查清楚來源,確定安全再行動。

不信、不理、不轉帳!:陌生來訊不輕信,可疑連結不理會,轉帳指示不聽從。

詐騙零容忍,安全有保障。遇可疑情形,速撥 165。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 54 條第 1 項

詐欺犯罪被害人依民事訴訟程序,向應負賠償責任人起訴要求損害賠償,或者提起上訴時,暫免繳納訴訟費用。在聲請強制執行時,也可以暫免繳納執行費。

最後異動時間:2026-05-1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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