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2)年度農曆春節將至,請各位同仁單位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請各單位主管加強宣導督導屬員
一、農曆春節將至,請各位同仁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依據本局「執行廉政倫理規範績優人員獎勵措施」,本局員工如遇有拒受饋贈財物之情事時,各科室或各大隊提報後,本室將視情節簽請敘獎。 三、檢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問答集」、「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廉政倫理事件表」'「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執行廉政倫理規範績優人員獎勵措施」及宣導影片連結供參。
相關網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
最後異動時間:2023-05-30 1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