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宣導

本(112)年度中秋節將至,請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請各單位主管加強宣導督導屬員 一、中秋節將至,本室製作相關文宣1份供參考,請同仁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室;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項,亦應落實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依據本局「執行廉政倫理規範績優人員獎勵措施」,本局員工如遇有拒受饋贈財物之情事時,各科室或各大隊提報後,本室將視情節簽請敘獎。
三、檢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執行廉政倫理規範績優人員獎勵措施」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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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3-09-18 1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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