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施放安全宣導)外籍移工施放安全宣導
一、鑒於外籍移工於特定節慶期間,頻傳群聚於特定地點施放爆竹煙火 (尤以太平區頭汴坑溪緊鄰一江橋、光興隆橋路段沿岸),影響附近民眾生活安寧及安全,其施放後所遺留之煙火殘骸亦造成環保廢棄物等問題,故為提升外籍移工對爆竹煙火法令認知,本局已製作四國語言之爆竹煙火宣導單(含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並著手針對轄內聘用外籍移工之公司行號,請雇主協助宣導爆竹煙火施放安全規定;另亦請臺中市政府勞工局運用各種管道協助宣導外籍移工施放爆竹煙火安全規定。
二、宣導內容如下:
(一)請選購貼有認可標示之合法一般爆竹煙火。
(二)按照外觀產品使用說明正確施放:選擇空曠處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不得串接或堆疊施放等。
(三)每日0時至6時不得施放飛行及升空類煙火。
(四)違法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將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
二、宣導內容如下:
(一)請選購貼有認可標示之合法一般爆竹煙火。
(二)按照外觀產品使用說明正確施放:選擇空曠處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不得串接或堆疊施放等。
(三)每日0時至6時不得施放飛行及升空類煙火。
(四)違法施放一般爆竹煙火將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30 08: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