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菸蒂/遺留火種)1130618遺留火種-薰燒元寶香引燃火災 有關113年06月○○日11時許,東區振興路○○號建築物火警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東區振興路○○號,係地上4層RC建築物,災後僅1樓客廳西南側有燒損跡象。
(二)現場勘察:1樓客廳西南側,輕鋼架裝潢天花板受煙燻黑、牆面水泥被覆層受燒燻黑、部份泛白均以木質鞋櫃上方附近較嚴重;木質鞋櫃最上層層板受燒碳化嚴重;鞋櫃上擺放雜物受燒燒損;銅質薰香爐受燒燻黑、變色。
(三)查訪情形:屋主媳婦李○○小姐(46歲)表示「…我為了招財進寶改運,每天都會在鞋櫃上面的熏香爐點元寶香,鞋櫃頂部除了薰香爐,附近還有帳單文件、香水瓶等雜物;之前的習慣是一次點一顆,今天早上大概10點半一次把3顆元寶香疊在一起點燃後,就出門聚餐了……。」
(四)起火戶:東區振興路○○號建築物。
(五)起火處:1樓客廳西南側木質鞋櫃上方。
(六)起火原因:薰燒元寶香引燃火災。
(七)如何發生:本案係因遺留火種(薰燒元寶香)引燃火災。
(八)如何預防:
1、家中無人時不應點燃線香、薰香、元寶香等遺留火種。
2、應養成人離火熄之好習慣。
3、使用線香、薰香等物品時,要保持周圍環境清潔整潔,清除周圍雜物和可燃物,避免香灰或高溫蓄熱引燃火災。
鞋櫃上擺放雜物受燒嚴重燒損;銅質薰香爐受燒燻黑、變色
鞋櫃上擺放雜物受燒嚴重燒損
災戶使用之元寶香
最後異動時間:2024-07-01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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