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菸蒂/遺留火種)1130926遺留火種-菸蒂處理不慎引燃 有關113年9月○○日4時許,太平區環中東路○段○號○樓之○【住宅】火災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太平區環中東路○段○號○樓之○,係座東朝西,地上15層、地下3層鋼筋混凝土結構住宅建築物,災後僅3樓陽台有燒損情形。
(二)現場勘察:勘察3樓陽台北側附近受燒燒損最為嚴重。
(三)查訪情形:查訪承租人陳○○先生表示:「…火災發生30分鐘前有在陽台抽菸,後來聽到有燃燒聲音就到陽台查看,發現北側紙箱附近有火勢,我就拿滅火器將火勢撲滅…」。
(四)起火戶: 臺中市太平區環中東路○段○號○樓之○【住宅】。
(五)起火處:陽台北側紙箱附近。
(六)起火原因:菸蒂引燃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災。
(七)如何發生:菸蒂或高溫菸灰接觸可燃物引燃火災。
(八)如何預防:
(1)不可隨意丟棄菸蒂。
(2)正確使用菸灰缸:菸灰缸內應置放「水」,以確實熄滅菸蒂,並應遠離可燃物。
(3)定時清理菸灰缸:清理時應再確認菸蒂均已熄滅,方可倒入垃圾桶內。
(4)定期清理家中垃圾:家中垃圾應定期清理,避免雜物堆積,減少雜物起火風險。
災後僅3樓陽台有燒損情形
3樓陽台有燒損情形
最後異動時間:2024-12-02 1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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