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菸蒂/遺留火種)1140816菸蒂-菸蒂處理不慎引燃火災 有關114年8月○○日10時許,北區精武路○○○號【餐廳】建築物火警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本案為地上1層鋼造結構、樓頂露臺鋪設木平台建築物,現場僅樓頂露臺東側中間附近木平台有燒損跡象。
(二)現場勘察:勘察災戶樓頂露臺東側中間附近,木平台部分受燒碳化、燒失,裸露支撐鋼架受燒變色,2張木製公園椅、樹枝、垃圾等可燃物部分受燒碳化、燒失,檢視遺留一綑絞線未發現短路熔斷燒損跡象,於附近木平台上可見多枚菸蒂殘跡。
(三) 查訪情形:負責人暨屋主兒子江○○先生表示:「……露臺那一區有放2張公園那種椅子,還有剪斷廢棄的電線,保全之前跟我說來巡視時有看到菸蒂從附近大樓丟下來……。」
(四) 起火戶:北區精武路○○○號【餐廳】建築物。
(五) 起火處:樓頂露臺東側中間附近木平台。
(六) 起火原因:菸蒂引燃火災。
(七) 如何發生:本案係因為菸蒂接觸可燃物引燃火災。
(八) 如何預防:
1、不可隨意丟棄菸蒂。
2、正確使用菸灰缸:菸灰缸內應置放「水」,以確實熄滅菸蒂,並應遠離可燃物。
3、室外吸菸應妥善處理菸蒂、菸灰,抽完立即確實熄滅,或以水沾濕菸蒂。
現場僅樓頂露臺東側中間附近木平台有燒損跡象
樓頂露臺東側中間附近木平台有燒損跡象(近照)
木平台上可見多枚菸蒂殘跡
木平台上可見多枚菸蒂殘跡(近照)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15 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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