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因素)1150316電氣因素-電動工具機用鋰電池過度充電引燃
有關115年3月○日22時許,太平區育仁路○號【住宅】建築物火警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太平區育仁路○○號【住宅】,係座西朝東,地上4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災後1樓客廳受燒嚴重。
(二)現場勘察:以1樓客廳東南側地面附近受燒燒損最為嚴重。
(三)查訪情形:
查訪居住人毛○○先生表示:「…昨天晚上約7時許我在1樓客廳東南側沙發附近地面充鋰電池,我使用延長線接充電座充電,充電座也是我在網路買的通用充電座,鋰電池是114年8月29日,○○網路購買,製造地為中國,最近使用都沒有異常,鋰電池是供電動工具機使用,平常工作中使用多少會有掉落碰撞情形…」。
(四)起火戶:太平區育仁路○○號【住宅】。
(五)起火處:1樓客廳東南側地面附近。
(六)起火原因:電動工具機用鋰電池因素引燃火災。
(七)如何發生:鋰電池過度充電造成起火燃燒。
(八)如何預防:
1.鋰電池組之回收、運輸、作業及儲存應小心,盡量保持鋰電池組外殼、絕緣及電池芯之完整。
2.回收之鋰電池組,應先將殘存之蓄電量放電完畢,再進行分類作業或儲存。
3.回收之鋰電池組,宜小堆分類存放。
4.廠房應備有消防水源,當鋰電池發生火災時,降溫係最好的滅火方法,持續以水降溫至鋰反應完畢,火即熄滅。
5.家庭用鋰電池組(如手機、平板或筆電、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充電過程,周圍應盡量不要有可燃物,發現手機等裝置充電過程鋰電池組有發熱或外殼膨脹情形時,應立即拔除電源並送回廠商檢修。
6.個人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鋰電池、組(副廠或來路不明之行動電源等),應盡量採用經檢驗合格之原廠產品。
7.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勿改裝、更換較大馬力之鋰電池組。
(一)案情概要:太平區育仁路○○號【住宅】,係座西朝東,地上4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災後1樓客廳受燒嚴重。
(二)現場勘察:以1樓客廳東南側地面附近受燒燒損最為嚴重。
(三)查訪情形:
查訪居住人毛○○先生表示:「…昨天晚上約7時許我在1樓客廳東南側沙發附近地面充鋰電池,我使用延長線接充電座充電,充電座也是我在網路買的通用充電座,鋰電池是114年8月29日,○○網路購買,製造地為中國,最近使用都沒有異常,鋰電池是供電動工具機使用,平常工作中使用多少會有掉落碰撞情形…」。
(四)起火戶:太平區育仁路○○號【住宅】。
(五)起火處:1樓客廳東南側地面附近。
(六)起火原因:電動工具機用鋰電池因素引燃火災。
(七)如何發生:鋰電池過度充電造成起火燃燒。
(八)如何預防:
1.鋰電池組之回收、運輸、作業及儲存應小心,盡量保持鋰電池組外殼、絕緣及電池芯之完整。
2.回收之鋰電池組,應先將殘存之蓄電量放電完畢,再進行分類作業或儲存。
3.回收之鋰電池組,宜小堆分類存放。
4.廠房應備有消防水源,當鋰電池發生火災時,降溫係最好的滅火方法,持續以水降溫至鋰反應完畢,火即熄滅。
5.家庭用鋰電池組(如手機、平板或筆電、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充電過程,周圍應盡量不要有可燃物,發現手機等裝置充電過程鋰電池組有發熱或外殼膨脹情形時,應立即拔除電源並送回廠商檢修。
6.個人勿購買來路不明之鋰電池、組(副廠或來路不明之行動電源等),應盡量採用經檢驗合格之原廠產品。
7.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勿改裝、更換較大馬力之鋰電池組。
最後異動時間:2026-04-29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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