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電氣火災消防安全診斷表 | |||||||
| |||||||
居家火災三大原因宣導單 |
●108年至110年共發生22件有兒少傷亡之火警案件,造成29人受傷、5人死亡,發生在獨立住宅18件、集合住宅3件、鐵皮工寮1件,火災當時有15件家人在家、7件無家人陪同。
●傷害類別以「嗆傷」15件佔最大宗(68.18%),其次「灼傷」4件(18.18%),次之為氣爆震傷、情緒緊張、預防性送醫(各佔4.55%),又起火原因以「玩火」造成3名學齡前(0-6歲)小孩死亡人數最多且家人不在家,其次是電氣因素(不含車輛)1名高中學生死亡(家人在家)及「縱火」造成1名國小生死亡。
●以學齡前(0-6歲)兒童傷亡人數17人最多,其次國小生(7-13歲)8人,國中生(13-16歲)6人次之,最後最少未成年高中生(16-17歲)5人,死亡案件原因以嗆傷致死亡4人最多、次之為灼傷1人
●請家長留意居家用電安全及養成良好抽菸習慣,同時避免兒童及少年玩火、避免無家人陪同在家,以維護兒少居家消防安全。
●可運用「臺中市居家火災危險因子自我診斷檢查表」,每月進行居家自我診斷,以確保居住安全,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
●可運用「防止小孩玩火診斷表」及「電氣火災消防安全診斷表」,可隨時診斷居家用電是否安全及是否做好防止小孩玩火之診斷表,以避免小孩玩火機率,守護小孩及家人居家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