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已自行用乾粉滅火器將油鍋內火勢撲滅,僅餘排油煙管內火勢無法撲滅,由消防人員出水搶救,本案僅廚房及排油煙管有燒損情形,無延燒
至其他區域。
(二)現場勘察:南側外觀排油煙管受燒變色呈愈往1樓愈嚴重,屋內僅廚房有受燒跡象,廚房南側有使用滅火器噴灑滅火跡象,南側鍋爐瓦斯爐具
上炒鍋受燒變色,鍋內食物受燒焦黑,排油煙機內側鈑金、排油煙管壁均輕微受燒變色。
(三)查訪情形:查訪老闆郭○○先生(72歲)表示:「…我剛剛在前面跟顧客聊天忘記廚房還在炸東西,後來聞到燒焦味趕過去,就看到南側爐臺上
油鍋起火,拿滅火器將火勢撲滅,但火苗已被吸入排油煙管內,造成管內油漬在燃燒…」。
(四)起火戶:豐原區信義街○○巷○○號【獨立住宅】建築物。
(五)起火處:廚房瓦斯爐具附近。
(六)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不慎(油鍋起火)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七)如何發生:本案因老闆在未關閉廚房爐火的狀態下,離開廚房做其它事情導致油鍋起火燃燒。
(八)如何預防:
(1)煮食時應避免離開現場,且應養成隨手關閉瓦斯之習慣,落實「人 離火熄」之觀念。
(2)安裝市售檢驗合格之自動瓦斯爐開關控制器,設定時間自動關閉爐火。
(3)利用廚房常用之料理計時器定時提醒關閉爐火。
(4)利用行動電話內建或下載計時器(APP)定時提醒,如遇臨時離家藉由提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