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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概要:南屯區東興路二段○○號,係為係地上4層RC結構建築物;搶救人員到場時,火勢已由店內員工使用手提式乾粉滅火器撲滅。
(二)現場勘察:僅1樓廚房油鍋內部燒黑、排油煙機部分受燒變色。
(三)查訪情形:查訪店長吳○○女士(55歲)表示:「…當時剛開油鍋開關準備熱油鍋內的油(油鍋內的油大約6、7分滿),隨後離開廚房去樓上準備食材,約2-3分鐘後下來就發現油鍋起火,於是趕緊先去關電源再蓋鍋蓋然後再關爐火,之後拿店內滅火器撲滅火勢。排油煙機是109年10月安裝,當時熱油鍋時有開啟使用,約每十天會清潔一次。」
(四)起火戶:南屯區東興路二段○○號【商店】。
(五)起火處:1樓廚房油鍋。
(六)起火原因:以爐火烹調(油鍋起火)引燃火災之可能性較大。
(七)如何發生:本案係民眾熱油鍋離開時未關閉爐火,導致油鍋起火燃燒。
(八)如何預防:
1、煮食時應避免離開現場,且應養成隨手關閉瓦斯之習慣,落實「人 離火熄」之觀念。
2、安裝市售檢驗合格之自動瓦斯爐開關控制器,設定時間自動關閉爐火。
3、利用廚房常用之料理計時器定時提醒關閉爐火。
4、利用行動電話內建或下載計時器(APP)定時提醒,如遇臨時離家藉由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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