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菸蒂/遺留火種)1120404菸蒂處理不慎引燃火災 有關112年04月○○日16時許,東區大智路○○巷○○號【住宅】火警案,初步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火災現場為地上1層磚造結構建築物,災後僅臥室東南側附近彈簧床有受燒情形。
(二)現場勘察:清理、勘察臥室東南側彈簧床受燒燒損最為嚴重。
(三)查訪情形:查訪屋主王○○先生表示:「……近期將臥室借給親戚三哥使用,三哥有抽菸習慣,菸蒂都有亂丟的情形,彈簧床附近沒有使用電氣設備……」。
(四)起火戶: 東區大智路○○巷○○號【住宅】。
(五)起火處:臥室東南側彈簧床附近。
(六)起火原因:無法排除菸蒂引燃火災之可能性。
(七)如何發生:未確認煙蒂完全熄滅即丟棄菸蒂至彈簧床上,微小火源(煙蒂)因長時間蓄熱造成附近可燃物引燃火災。
(八)如何預防:
(1)、不可隨意丟棄菸蒂。
(2)、正確使用菸灰缸:菸灰缸內應置放「水」,以確實熄滅菸蒂,並應遠離可燃物。
(3)、定時清理菸灰缸:清理時應再確認菸蒂均已熄滅,方可倒入垃圾桶內。
(4)、選用不燃材質垃圾桶:如不鏽鋼垃圾桶,並隨時清除桶內垃圾,垃圾桶並應遠離傢具及可燃物。
災後僅臥室受燒
東南側彈簧床附近燒損嚴重
置物櫃上遺留菸蒂
最後異動時間:2023-05-10 12:42:00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