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案例分類

(菸蒂/遺留火種)1121208遺留火種-火柴餘燼引燃火災 有關112年12月○○日12時許,大里區塗城路○○巷○○號【住宅】建築物火警案,綜合分析研判結論:
(一)案情概要:大里區塗城路○○巷○○號,係座東朝西,地上3層磚造牆面鐵皮屋頂結構建築物,災後僅3樓神明廳受燒。
(二)現場勘察:清理、勘察以3樓神明廳西南側木質桌受燒燒損最為嚴重。
(三)查訪情形:屋主陳○○女士(67歲)表示:「……早上約10點左右我在3樓神明廳拜拜點香,點香我是用火柴點香,點完後我就把火柴丟進神明廳木質桌下方鐵桶內,鐵桶內有清理完的香灰、香腳及火柴餘燼,因為我要出門,沒有確認火柴有沒有熄滅……。
(四)起火戶:大里區塗城路○○巷○○號
(五)起火處:3樓西南側陽西南側木質桌下方附近
(六)起火原因:遺留火種(火柴餘燼)引燃火災。
(七)如何發生:因點香火柴未完全熄滅,引燃附近之可燃物造成火災。
(八)如何預防:
(1)建議裝設住警器及早發現火災,俾利逃生。
(2)內部隔間、地板、天花板等裝璜,應使用不燃性或耐燃材料,勿使用易燃之木質材質及易導熱鐵皮作為隔間之裝潢。
(3) 更換線香、環香及燃燒金紙等相關敬神祭祖物品時,避免因蓄熱復燃情事發生,應確實 泡水浸濕,確實降溫後再丟棄。
災後僅3樓神明廳受燒
3樓神明廳受燒
災前使用之火材
最後異動時間:2023-12-12 1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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