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與下載

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申請表格及本市合格廠商名冊 一、依據消防法第15條之1之規定: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二、本市合格廠商名冊請自行下載。
三、承裝業申請書格式、承裝業技術士(空白)及承裝業申請書填寫範例請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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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及其技術士名冊(11311)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及其技術士名冊(11311)O.pdf下載 Pdf 檔: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及其技術士名冊(11311)O.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3-11-28 1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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