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二版)第五救災救護大隊辦理車體破壞訓練 第五救災救護大隊隊員 蔡明芳
本局第五救災救護大隊位處交通繁榮之地,行政區包含大甲、大安、外埔、后里,轄內有國道一號、國道三號、國道四號及西濱快速道路等四通八達之道路,但用路人若無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常因超速、酒駕或其它危險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往往造成嚴重傷亡,甚至受困車內。為提升本大隊同仁於車禍現場執行人命救助之搶救速度與效能,熟悉執行車禍救助流程及應注意事項,特於104年11月11至13日下午,分為三梯次辦理車體破壞訓練,其所屬人員共計78人參訓,增進同仁對於破壞器材之認識,並熟稔油壓破壞器材使用方法及操作技巧。
此次訓練著重實體操作課程,由賴分隊長懋頡、宋教官翊民、詹教官宥翔、蔡教官浚泓等授課,本大隊特別情商轄內汽車回收場無償提供報廢車輛進行實際車體破壞訓練,課程內容包括:(一)現場安全評估 (二)車禍救助器材之認識 (三)車體破壞演練。
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車體常因遭受高能量撞擊而嚴重扭曲變形,導致駕駛及乘客受困於車內,執行車禍救助應重視安全,如無安全措施,工作極易遭受失敗,如忽視安全將使救助者及被救助者同時遭受危險。車禍意外事故中可能發生的危險很多,其原因分述如下,應注意防範:(1)引起燃燒發生火災。(2)玻璃碎片。(3)銳利的金屬邊緣或尖角。(4)危險的化學物品或輻射物。(5)工具發生故障或使用不慎。(6)車輛碰撞後之位置不穩定。(7)施救者未穿戴包括防護面罩在內的全套防護裝備。
當消防人員到達現場救援,首先要確認的是評估現場安全,指揮官應指定人員進行初期交通管制,救災車輛除開啟警示燈外,必要時應持續開啟警報器,以警告後方來車,並指派人員以指揮棒指示前有事故發生應減速慢行防止追撞,佈水線或準備滅火器材以防止燃燒,並研判車輛種類以利採取適當之滅火搶救作為或防護措施等,始得進行救助動作。消防人員施行救助前應先穿戴全套防護裝備,確保救助者安全,接著固定車體,以防因救助人員的動作而搖晃車體造成傷者二度傷害。車禍現場常有漏油現象,當使用破壞器材救助傷者時,現埸應嚴禁使用煙火及易產生發火之器材(如切割機),以防造成二次災害發生。
再來確認人員受困位置,選擇適合之破壞器材及工具,將事故車輛引擎熄火,引擎電瓶接頭負極鬆脫以防感電及發火事故發生。事故車輛排檔桿及手煞車定位確認。油電混合汽車及電動車須將鑰匙拔出,若為感應鑰匙須移至5公尺以外,以防車輛意外啟動。一般車禍時,駕駛人通常是被方向盤、儀表板頂住及雙腳被車體夾住,可先試著將椅座往及椅背後退看患者是否可以脫困,另移除玻璃時應以棉被或毛毯覆蓋傷者,對傷者做防護,若為油電混合車,車輛電源應確認都斷電後才可進行切割破壞。教官並提醒實施車體破壞時,要特別注意其掀開門柱支撐桿中是否具有高壓瓦斯,應注意避免破壞時發生爆炸危險,以防安全氣囊忽然爆開,導致救助人員或傷者受傷。
「安全永遠是回家唯一的路!」,尤其是為了搶救車禍受困民眾,而必須在危險情況下執行搶救任務的消防同仁,各種安全防護更應落實執行,以保護民眾及自身安全。藉由此次訓練,參訓人員利用單位內現有破壞器材(油壓破壞組、頂舉袋等)實施操作,並針對不同車禍救助狀況進行討論及救災情境模擬,期望透過教官講解與實際操作,加強消防人員對於車輛事故車體破壞的操作認知,並熟悉救災器材的操作,同仁除了對保護患者及自身安全有進一步的認識外,更能於車禍現場有效率地進行車體破壞流程,進而提升災害搶救效率,將災害損失降至最低。
最後異動時間:2016-01-20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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