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三版)車禍受困救助實錄 春社分隊分隊長 蔡子裕
105年2月22日上午10時40分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南屯區向上路五段268號發生車禍受困救助案件,需要救護車與破壞器材救員,轄區春社分隊接獲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派遣後,立即出動救護車、救災車輛及消防人員前往搶救。
春社分隊所屬搶救人員於10時43分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為兩臺自小客車相撞,其中一臺自小客車車頭凹陷,車內有一名駕駛受困車內無法動彈急需救援,救助人員於第一時間無法進入車內救援,經確保現場破壞作業安全及確認防止因破壞車門時造成飛碎的玻璃碎片而讓待救者發生二次傷害,之後,準備使用破壞器材進行前側左車門的破壞作業,立即操作油壓破壞剪將車門剪開,再使用油壓頂舉器撐開車頭,於10時50分順利破壞車門,使受困駕駛順利脫困並由春社91同仁進行適當的醫護處置,患者生命徵象穩定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檢查,現場交由轄區員警處理,並將現場車禍受困救助處理情形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車輛是多數人移動的主要工具,消防單位執行車禍救助勤務亦日趨頻繁,消防人員須掌握破壞工具操作要領及具備緊急救護能力,並確保傷患及救助人員的搶救安全,採取有效率的搶救作業。執行破壞作業之前,消防人員須穿著適當個人防護裝備,注意玻璃碎片、車體金屬邊緣或尖角,檢查安全氣囊設備、安全帶等潛在危害,採用穩定姿勢避免滑倒及踩空後再執行破壞作業;破壞過程應避免破壞儲油、儲氣設備,防止可燃物外洩,亦應嚴禁使用各項火源及易產生火花之器材,以免發生二次傷害;傷患脫困後,如有受傷流血的情形,救助人員應戴手套搬運,避免與傷患之體(血)液、黏膜、皮膚接觸,以防止遭受病菌感染,確保救助人員的安全。
在此,提醒用路人及消防同仁「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開車切勿疲勞駕駛,行經路口應適時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來車動向,避免交通事故發生,以確保自身行車安全。
最後異動時間:2016-04-06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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