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四版)本局幼獅分隊辦理遊覽車車體結構訓練暨搶救策略研討 作者:幼獅分隊隊員 李雅樂

有鑑於歷年來遊覽車事故頻頻發生,每每造成嚴重傷亡,而105年7月19日的火燒車事件更是造成26人罹難的重大意外,為了強化救災能量、提升搶救效率,本局幼獅分隊特於105年7月25日下午14至16時辦理遊覽車車體結構訓練暨搶救策略研討,由具30年駕駛經驗之親進旅遊陳技師擔任講師,詳細介紹日系遊覽車的車體結構及車上逃生出口使用時機及方式。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規定,汽車車內應有多項安全設施,分述如下:一、汽車用滅火器(兩具,分置於車輛前後):因滅火器放置位置明顯易於發現,當事故發生時得以迅速操作以達滅火之目的。二、遊覽車必須配置至少3具車窗擊破裝置,車窗擊破裝置放置位置除駕駛人附近一具外,在車身前後各一具,操作時以擊破面敲擊車窗四個角落後用力將玻璃往外推,得以成功建立開口逃生。三、車頂逃生口:當車輛側翻覆時安全門可能遭受阻擋或變形以致無法開啟,此時可選擇操作設置在車頂之逃生口逃生。四、安全門:大客車應於車身後方或左後側設置至少一個安全門,安全門及安全窗均應有中英文標示,若遊覽車發生事故時可立即將安全門(緊急出口)的隔板拿起,往右邊掰開,再往外推,即可將安全門打開。
平時多一分準備,災難來臨時就能減少一分損失,希望藉由此次訓練,更精進面對遊覽車事故之應變作為,熟稔救災程序,於第一時間立即發揮最大救災功效,迅速將各項災害傷害降至最低,以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遊覽車車體結構訓練
最後異動時間:2016-12-05 16:05:00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