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二版)機車受困救助實錄 作者:春社分隊分隊長 蔡子裕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06年6月1日晚間22時48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南屯區向上路五段與精科路口發生車禍受困救助案件,需要救護車與破壞器材救援,轄區分隊接獲派遣後,立即出動救護車、救災車輛及消防人員前往搶救。
本分隊於22時50分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為機車與自小客車相撞,有一名機車駕駛雙腿遭機車龍頭夾困無法動彈急需救援,救助人員於第一時間確保現場救援安全及確認防止傷者發生二次傷害之後,由救護人員固定傷者後,救助人員操作油壓破壞器材進行機車的剪撐破壞作業,順利於23時05分使受困駕駛脫困並由春社91同仁進行適當的醫護處置,患者生命徵象穩定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檢查,將現場車禍受困救助處理情形回報救災救護指揮中心,現場交由轄區交通事故員警處理。
消防救助人員執行車禍救助之前,應穿著個人防護裝備,掌握車禍處理程序原則:現場評估及交管、建立作業區域(熱區、暖區、冷區) 、維持車輛穩定、接近傷患及維持其穩定、創造適當脫困空間、脫困及現場的復原等七大原則執行救助任務。車禍事故於下雨天的發生比例最高,雨天往往會有視線不佳的情況,提醒用路人於下坡路段或彎曲路段必須提早減慢車速,避免車輛因打滑而駛入對向車道或衝出路外,切勿疲勞駕駛並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行經路口應適時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來車動向,以預留安全的反應時間,更不要隨意變換車道,以避免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自身之行車安全,「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傷者順利脫困後送
最後異動時間:2017-07-13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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