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三版)成立專責山難搜救隊 作者:幼獅分隊隊員 葉英慶

台灣是多山的地區,光是超過三千公尺以上的山峰便超過二百座以上也因為如此壯麗的山容,吸引越來越多的國人走進山裡,然而山區潛藏的危險,卻也一直是台灣山區山難事件不斷發生的原因。

登山運動發展至今,發生的山難已不勝枚舉,若公部門能發展出一套有效率的山難搜救制度,那會是登山愛好者的福音;山難救援制度是重要的,公部門做不來而要民間組織去完成那是國家的悲哀。長久以來,山難搜救業務一直由內政部警政署負責,直到民國91年1月1日,所有山難事故的搜索與救援工作,始交由內政部消防署全權負責與執行,保障山區民眾及登山客之安全。然而在山難事件頻傳的台灣山區,由於山高谷深加上氣候的惡劣,目前的山區緊急救援有時難免力有未逮的時候,而無法將每一位受難的登山者成功救出險境。如果可以從過去累積的許多經驗之中,精益求精,並參考國外的他山之石做為借鏡,成立符合現實與專業需求的山區緊急救援隊,以增加山難搜救的效率、能力以及效果,將可以帶給民眾從事野外活動時更大的保障。

臺中市境北與苗栗縣接壤、南臨彰化縣、南投縣、東方與宜蘭縣、花蓮縣相鄰。全市在傳統分區上劃分「山線」、「海線」、「屯區」、「市中心」四大區域,地形東半部為雪山山脈南端(雪山主峰為臺中市海拔最高點:3886公尺),為大甲溪流域上游;中央包括為臺中盆地,盆地以西為縱向的大度山台地;台地以西則為沿海的平原。面積2214.8968 km²,地屬山區的和平區佔地就有1037.8192 km²為全臺面積的最大區,全市面積的二分之一幾乎都位於山區。

台灣歷年來山難的平均致死率為42%,亦即每一次的山難事件就有42%的機會有人員死亡或失蹤,這樣高的致死機率,也說明了台灣的山區緊急救援體系存在著相當大的進步空間。高山型國家公園(包括太魯閣、雪霸與玉山三座國家公園)佔了全部山難事件發生地點的一半,其中二座(太魯閣、雪霸國家公園)位於本市轄區,尤其是太魯閣國家公園就佔了全部山難事件的24%,因此有必要於消防體系成立專責山難搜救並整合國家公園體系的山難搜救系統,加強發生在高山型國家公園的山難搜救能力,以有效提高山難救援的成功率。

台灣山區緊急救援最大的問題,便是「山難救援的架構」以及「執行人員的素質與能力」,如果以「適當的人」運用「適當的體系」來執行山難搜救,相信便可以解決絕大部分目前無法解決或不知如何解決的問題。執行山難搜救人員的能力是目前進行山難搜救的一大問題。再好的體系與指揮系統及計畫,如果沒有適當的人來執行系統以及任務,則一樣會導致搜救效能不彰。目前搜救體系的編制人員搜救能力還有許多提升的空間。如果派出的搜救人員缺乏足夠的專業能力與經驗,則會發生類似91年無明山事件、95年南湖溪李俊生、今年白姑大山張博崴及石碇山區皇帝殿陳登嵩老先生山難事件,嚴重影響搜救時效與搜救結果(死亡),致民眾對公務機關搜救能力的質疑與不信任,嚴重影響政府整體形象。

目前山難搜救普遍缺乏平日的裝備整備,當面臨高山病傷者求援時,無法立即拿出適當的急救設備,例如加壓袋、氧氣瓶,甚至連搜救人員的能力、登山衣物都缺乏專業的準備與管理。

山難搜救與一般登山活動的目的完全不同,也與一般平地的救難不同,由於牽涉到專業性以及高危險性,山難搜救員面對危險性極高的山區環境,不但要自救也要救人,必須在艱險的山區完成搜尋與救援的任務,為了完成山難搜救任務,山難搜救員必須具備在山區生存、攀登,並且在山區環境進行搜尋及救援。這三項基本的能力,必須同時具備並熟練運用,才能適任地完成山難的搜救任務。因此,「搜尋」、「救援」以及「登山技術」這三種能力,可說是山難搜救員必須具備的「三位一體」的基本能力。

1.搜尋能力
搜尋能力指的是尋找待救者,加以定位以進行後續救援的能力。搜尋者必須具備追蹤、線索判斷以及失蹤者心理的瞭解等能力,找到待救者,才能進行救援。
2.救援能力
救援能力指的是在待救者已被尋獲與定位後,如何幫助待救者脫離困境的能力。包括急救能力、繩索操作與拖吊能力、傷患運送能力、救援工具使用、以及與直昇機搭配作業等等。這部分能力牽涉到許多相關器材與裝備的使用,懂得適當運用這些救援器材,才能在各種狀況以最有效率、最安全的方法,幫助待援者脫離險境。
3.登山技術:支持搜救工作順利進行的技術與求生能力由於山難搜救必須身處於危險的山區環境之中,一位山難搜救員除了必須具備基本搜救能力之外,更必須有能力應付山區環境的危險,因此,基本的登山與求生能力,便是執行山區搜救最基本的要求。唯有能夠在山區安全地活動,才能進一步對於山區待援者進行搜救,否則不但影響搜救效能,更容易造成二次山難,浪費搜救資源。因此,基本登山能力包括了體能訓練、穿著、裝備、定位、急救、通訊、緊急露宿、狀況應變等等。能在山區安全的旅行,才能進一步執行搜救任務,否則將只是空談。

臺中市轄區有近1/2以上的土地是屬於山地,建立專責山難搜救隊實有其必要性,其職責包括山區緊急事故的應變(例如空難事件)以及山難事件的救援等等,這些任務的執行,都必須以紮實的登山與搜救技術為基礎。近年來山難搜救工作通常僅由受過三、四天訓練且平常無登山經驗分駐各分隊的成員與國家公園管理處巡山員、警察隊合作,民間志工協助,並沒有專責的山難搜救隊員,消防員災害搶救、救護、火災預防及為民服務,各種救災任務使基層隊員無暇累積山區經驗,更無專業山區搜救訓練及裝備,而民間有能力參與搜救的人不多,且人才往往無法適時請假參與搜救任務。因此過去實際山難搜救的任務常處無統一指揮架構,無正式的搜救成果與經驗傳承制度,使搜救成效多仍處於「碰運氣」階段。

本局特種搜救隊的成立源自於921大地震,從其裝備與其日常的訓練來看,其專業的能力主要在於都市型的災難搜救,例如地震、火災、建築倒塌等大型災難,而非野地的搜救。因此,以都市搜救的專業與技能來應付不同的山區野地搜救,便可能會發生技術上與能力上的落差。

因此,若能在特種搜救隊編制中,另外增加山難搜救的專責分隊,也是增強山難搜救戰力的可行方法。

在不同的環境進行搜救任務,原本就必須運用不同的搜救技術與專業人員,因此,要求一批已經花費大部分心力專研都市救援的搜救人員,再去學習山區的搜救技術,將增加搜救人員負擔,畢竟山區的搜救又是另一項非常專業的技術與能力。

本局沒有「專門」負責山難搜救的分隊,發生山難時以分駐在各分隊的隊員及國家公園派人進行搜救,平時搜救時因種種能力的不足無法貫徹整體任務執行,至於搜救人員的素質則無法要求,搜救的成敗更是難以界定。

成立技術精良、熟悉高山環境的山區搜救專責部隊,確定該單位之權責範圍,平常以訓練整備與教育為主,不斷進行專業訓練與實習,不但可藉此進行考核與評估,更可藉此累積歷年來山難搜救的經驗與技術傳承。一旦山區發生狀況,便可發揮最專業的搜救能力,進行地面與空中的搜救任務。解決目前缺乏專責與專業能力的山難搜救困境,便能成為台灣最精良的山難搜救部隊,並提升本局在山難搜救上的技術與專業水準,更能守護在山區進行戶外活動登山者的安全。

(本篇資料來源:何中達、彭世綱、馮建三、賴明宏、連志展、陳貞秀,「山區緊急救援體系檢討與建議之研究」,內政部消防署委託研究報告,93年12月)
最後異動時間:2012-03-02 1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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