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四版)仁化分隊救溺 作者:仁化分隊隊員 黃建通

6月5日下午17時25分,本分隊值班人員接獲指揮中心派遣:竹村路淨德寺前方草湖溪發生溺水搜溺案件,並告知有2名民眾溺水。分隊長立即率警消4人駕駛12、75車、救生艇及救生器材前往救溺,抵達現場後仁化02以無線電呼叫現場需要潛水人員支援,並擔任現場初期指揮官,由初期抵達現場之警消人員先行實施搜溺之行動,後續支援分隊人車陸續抵達現場後並出動一艘救生艇實施水面上之搜救行動,之後潛水人員抵達現場後立即下水實施水面下的搜尋動作,副大隊長於18時25分抵達現場隨及指揮權移交。大約於18時37分時尋獲第一名溺水患者林00,18時46分時尋獲第二名患者詹00,二名患者均為女性且均為18歲,二名患者送醫急救後均宣告急救無效。此次搜救行動總計出動各式車輛共11輛,搜救人員45人。

台灣溪流特色為長度均不長,水急流短,且坡度陡峭,高低落差大,上游侵蝕劇烈而下游淤積嚴重。為了解決用水與防災的需要,台灣的溪流普遍受到人工整治,傳統水利工程大量使用水泥與混凝土建築水庫、水壩、及攔砂壩等。如此一來,雖然也許能達到保障安全的目的,但也成為民眾夏日戲水的場所,伴隨著夏季雨季的來臨,山區時常降下豪大雨造成溪水暴漲後,改變原本的溪水河貌,造成民眾戲水時發生意外事件。民眾戲水時應選擇安全處所及有救生人員駐點的場所,不諳水性切勿下水嬉戲。

然而當消防人員實施救溺勤務時,人員應穿著全套防寒衣,防滑鞋及頭盔,救生衣,使用魚雷浮標,繩袋,救生圈等器材實施救溺,以免造成自身的危險。若非必要時不要徒手救生,因其危險性相當的高;實施徒手救生前應先行評估自身的體力及泳技,該從何處下水較為安全,靠近溺者時不可太近且應先評估其狀況並調整呼吸後從溺者後方接近,抓其衣領或頭部。
最後異動時間:2012-03-02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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