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四版)新舊緊急醫療救護單項技術之差異 作者:專責救護隊隊員 顏志軒、鳳凰救護大隊第四分隊 楊明姿

為明確緊急醫療救護之技術操作與流程,維持訓練、出勤品質之目的,依據每五年改版一次之AHA/ACC GUIDELINE 、ATLS高級創傷救命術、APLS/PALS兒童高級救命術、國內外緊急救護技術研究,消防隊為最大宗救護技術員之區塊,需要適時地更新救護單項,操作最適當的急救處置,目前國內少子化的環境下,小兒幾乎是每位家長心中的寶,不允許有任何醫療疏失,當遇到生病或受傷需要救護車時,救護人員所提供的急救處置得宜,將會是家屬非常關心和了解的,因此這次改版中特別增列兒童評估和急救,有效加強救護人員小兒急救術。
新舊救護單項修正如下:
1.保護頸椎→限制頸椎移動。
2.危急個案之連枷胸→氣管支氣管損傷。
3.BVM人工呼吸:若給予氧氣後,血氧濃度SPO2未提升或傷患持續發紺,應使用BVM人工呼吸。
4.抽吸前應先用氧氣面罩或非再吸入型面罩給氧。
5.喉罩呼吸道→聲門上呼吸道。
6.維持CPR按壓速度、深度、胸回彈是複雜且困難的挑戰,為展現熟練及回饋機制,訓練時可使用計秒的設備來偵測速率。
7.CPR與BVM比例仍為30:2,操作兩分鐘後吹兩次氣同時檢查頸動脈博,若為多人團隊出勤(原則是3人以上),應協調同時達到多重步驟,一名進行胸部按壓,一名提供每六秒一次BVM人工呼吸,一名使用去顫器。
8.小兒評估三角(ABC 外觀 呼吸作功 皮膚循環):用來判斷小兒病情的危急性,若有表內任何一項出現異常,則為小兒危急個案,當ABC皆異常時須立即檢查脈搏(兒童檢查頸動脈或股動脈、嬰兒檢查肱動脈),發現沒有脈搏、脈搏每分鐘小於60次(先BVM通氣2分鐘後仍小於60次),應立即給予CPR。
9.CPR(一歲至青春期):於壓胸時增加通氣量,以一手壓胸另一手置於前額伸張呼吸道。
10.CPR(嬰兒):操作前得先墊肩姿勢(放置物品於背部)維持呼吸道稍微伸張。
11.CPR(尚有臍帶的新生兒):代表剛出生或出生後一周內的嬰兒,CPR 3:1每30週期或60秒檢查脈搏。
12.心理支持以專業態度及同理心予以傷病患、家屬適度關懷。
13.胸骨枕骨頸椎保護→胸骨脊椎頸椎限制。
14.改良式胸骨脊椎頸椎保護→胸骨枕骨頸椎限制。
15.燒燙傷→灼燙傷。
16.昏迷指數:無法檢測時,該項反應以英文NT表示,1分計算。
17.辛辛那提到院前腦中風指數:傷病患或家屬主訴有突然發生的意識不清、說不清、不能說、失語症或聽不懂、單眼或雙眼看不到、走路有問題、失去平衡或協調(或稱運動失調)、不明的劇烈頭痛、頭暈或眩暈、顏面或肢體無力或麻木,特別是單側發作上述任何一項症候時,即應懷疑腦中風並施行測試。
最後異動時間:2019-05-07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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