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一版)臺中市政府消防局自7月1日起加強查察液化石油氣違規使用之情形 作者:危險物品管理科科員 蘇惠楨

臺灣目前液化石油氣是採取整桶販售,民眾通常在液化石油氣用罄後才進行更換,故在午、晚餐及沐浴時間等使用高峰期,常常可看到載送液化石油氣的車輛穿梭在大街小巷,且這些時段液化石油氣分銷商業者多半有超量儲存情況,造成民眾惶恐不安。

為維護公共安全,避免液化石油氣分銷商業者將液化石油氣容器大量儲存於營業場所中,本局自民國100年12月起與業者協調,輔導業者將液化石油器容器存放在合格容器儲存器室,並輔導以「計畫配送」方式,一改目前整桶用到完的方式,將瓦斯改採秤重方式販售,讓消費者達到「用多少,算多少」的合理計價方式,並鼓勵業者與民眾簽訂「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一方面避免消費爭議之發生,另一方面可保障消費權益。

在本局積極輔導下,臺中地區的液化石油氣分銷商業者多半已配合改善經營模式,確實符合相關規定,惟仍有少數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而不願意配合,故自民國101年7月1日起,本局將對於屢次違規業者處以加重停業處分並實施站崗勤務,且針對液化石油氣超量儲存等違規情事,加強查察頻率,以展現執行公權力之決心;另針對逾期鋼瓶長期流竄部分,本局鼓勵民眾踴躍撥打119報案電話檢舉逾期瓦斯鋼瓶,如經查獲屬實者,將發給3000元檢舉獎金。

液化石油氣屬可燃性氣體高壓液化而成,一旦使用不慎,即可能發生洩漏,進而產生氣爆或發生火災等意外發生,危害公共安全。故如何管理液化石油氣容器使用安全,一直是本局所重視的勤務之一,本局除積極嘗試各種作為之外,亦從各個關卡層層把關,並利用各種不同管理方式及規範作為,排除各種危險因子,達到徹底防範災害發生之目標。
最後異動時間:2012-07-10 1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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