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臺中消防季刊

(二版)本局辦理103年度常年訓練教官團遴選暨複訓鑑測 作者:教育訓練科科員 謝萬壽

為因應本市山、海、屯遼闊幅員及災害類型複雜與多元,本局自民國100年開始,即全力推動消防人力訓練,除積極辦理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外,亦針對投入第一線救災之外勤消防人員,採逐年、逐期(每年2期,1期40人)全面性實施消防救助人員培育訓練,並于同時成立本局消防人員常年訓練教官團,配合各階段課程訓練與執行;定期在每年年度初始,辦理教官團成員複訓與遴選,俾以厚實師資經驗傳承,由點到面,迅速全面提昇本市消防戰力。

本局「103年常年訓練教官團遴選暨複訓鑑測」,訂於103年1月7日至9日分3天實施(計3梯次),每日9時至12時,於本局豐原大樓及特搜大隊駐地辦理,共計鑑測合格師資66人(計舊師資成員43人、新進成員23人)。

本次鑑測考試官由第四救災救護大隊組長王明輝、清水分隊小隊長陳世涼、東勢分隊小隊長詹進生及新社分隊小隊長黃來昇等4位聯合甄審;鑑測項目區分第一類組及第二類組二項:
(一)第一類組:原聘師資複訓;鑑測項目採體能測試20%、技能測試80%,總成績70%以上為合格;鑑測基準依「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實施規定」及「消防救助人員體技能測驗基準表」為之。
(二)第二類組:新進師資遴選;鑑測項目採教學試講(40%)、體能測試(20%)及技能測試(40%)等3項,總成績70%以上為合格;鑑測基準依「消防人員常年訓練實施規定」及「消防救助人員體技能測驗基準表」為之。

本(103)年度常年訓練教官團鑑測合格師資人員計隊員林建興等66員,均於103年2月21日函發合格證書聘用,聘用期間自103年2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經聘用人員業依本局年度訓練規劃及其消防專長,適才適所分配於年度各階段訓練課程擔任師資。
常年訓練教官團遴選暨複訓鑑測
最後異動時間:2014-04-10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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