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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救災救護大隊大雅分隊-政令宣導-轄內工廠、倉庫宣導 為強化火災應變效率,《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113年11月12日三讀通過。新法明定:若工廠、化學品倉庫、一定規模以上實驗室等場所的管理權人在火災發生時未即時派員協助救災,將可處最高1,000萬元罰鍰。為讓業者清楚了解法令變動及責任歸屬,大雅分隊於114年7月16日下午15時至17時主動前往轄內場所進行宣導,協助企業做好因應準備,共同守護公共安全。

公布單位:第一大隊

最後異動時間:2025-07-17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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