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救災救護大隊清泉分隊-危險物品攔查
2026-07-11
為避免違法運送、囤積或販賣爆竹煙火之情事,並確保市民桶裝瓦斯使用安全,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第四大隊清泉分隊於115年7月7日下午16至17時,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至轄內沙鹿區中山路國三涵洞下執行「加強取締逾期液化石油器容器及爆竹煙火違法運送路檢勤務」,針對疑似載運爆竹煙火及液化石油氣車輛進行攔查。
本次勤務執行重點包括:1.是否載運大量爆竹煙火並申請臨時通行證。2.爆竹煙火是否貼有認可標示。3.是否載運逾期瓦斯鋼瓶。4.瓦斯鋼瓶是否標示瓦斯行商號。共計攔查3輛中、小型貨車查無違規情事並加強對駕駛實施安全宣導,避免載運違規逾期鋼瓶及違法運送爆竹煙火。期透過強化橫向聯繫警察及監理單位,不定時聯合攔查作為,以防止非法爆竹煙火及逾期容器情事危害公共安全,提供市民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本次勤務執行重點包括:1.是否載運大量爆竹煙火並申請臨時通行證。2.爆竹煙火是否貼有認可標示。3.是否載運逾期瓦斯鋼瓶。4.瓦斯鋼瓶是否標示瓦斯行商號。共計攔查3輛中、小型貨車查無違規情事並加強對駕駛實施安全宣導,避免載運違規逾期鋼瓶及違法運送爆竹煙火。期透過強化橫向聯繫警察及監理單位,不定時聯合攔查作為,以防止非法爆竹煙火及逾期容器情事危害公共安全,提供市民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公布單位:第四大隊
最後異動時間:2026-07-11 09:02:00
